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东风家园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019-06-12 10:4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JYZB2019-33
  • 吉林省
  • 医疗系统
  • 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李研
  •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
  • 0431-818081***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东风家园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9-06-12 10:40 [ 打 印 ]

招标编号:JYZB2***9-3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东风家园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西湖医院,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括: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东风家园服务站医疗设备采购。

2.2本项目共划分2个合同包。

2.3采购内容及数量:

***合同包

序号

品名及数量

序号

品名及数量

1

化验室冰箱2台

8

消毒锅1个

2

制氧机1台氧气瓶1个

9

视片灯2个

3

抢救车1台

10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1台

4

治疗车2台

11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

5

体检室自动血压计1台

12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1台

6

身高体重测量仪1台

13

低速离心机1台

7

视力表1个

14

药房药品冷藏柜2个

02合同包

序号

品名及数量

序号

品名及数量

1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

3

心电图机1台

2

手提便携式彩超1台

4

除颤仪1台

各合同包详细规格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合同包1074000元;02合同包1102800元。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位置。

2.6 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各合同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财务状况和良好的经营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3 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6年-2***8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成立不足三年企业,以最近年限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3.4 货到招标人指定现场,投标人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如产品未达到技术要求,所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5 投标人均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开标、评标顺序***合同包→02合同包。

3.8投标人只允许参加1个合同包投标,且只能在1个合同包中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1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投标。

四、报名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9年6月12 日至2***9年6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由经办人持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1 营业执照副本;

5.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5.3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设备及其所附属配置应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颁发和认可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5.4被授权人身份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兹定于2***9年7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 楼421开标室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示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医院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顺路与通达路交汇东行200米处

联 系 人:刘桂红

联系方式:0431-85******

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万豪国际商务中心7栋12楼)

联 系 人:李研

联系方式:0431-818081***

传  真:0431-81******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