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公安局租用办案用车服务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扶余市公安局租用办案用车服务项目谈判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19-06-10 09:09 [ 打 印 ]
谈判公告
经扶余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受扶余市公安局委托,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扶余市公安局租用办案用车服务项目(二次)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扶余市公安局租用办案用车服务项目(二次)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编号:扶采(谈判)20190504号
2.2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2.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4采购内容:办案用车租赁(20台)。
2.4本次谈判最高限价:每台***元/每天,超出采购限价的采购人不予接受,租赁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2020年年末,按实际车辆使用天数支付租赁费用。
三.谈判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用于租赁服务的车辆产权应当属于供应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
1.谈判文件在2019年6月10日—6月12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00由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提供。有兴趣的供应商必须携带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份);
(2)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各谈判商报名时需提供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及邮箱。
2.谈判保证金(报名成功后提交):人民币壹万元整(¥***.00元),在2019年6月13日下午15时前以公司账户银行转账方式交到政府采购中心(以入账时间为准)(户名: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余支行 账号:08******09000931782)。
中标单位保证金在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后无息返还;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五、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加谈判的单位应于2019年6月14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谈判文件密封送交到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9年6月14日9时在扶余市财政局一楼评标室举行。
七、本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松原市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八、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扶余市财政局一楼东侧
联系电话:0438-5******
负责人:温学龙
采购人:扶余市公安局
采购联系人:吴群
联系电话:1760****350
扶余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10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