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车辆采购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车辆采购
发布时间:2019-06-05 12:03 发布人:黑龙江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C[2019]1609
邀 请 公 告
项目编号:SC[2019]1609
一、招标条件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车辆采购项目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人为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招标范围及分包情况
1、项目名称: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车辆采购
2、采购内容:第一包;大中型客车、救护车、第二包;商务车、第三包;轿车、各一辆
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预算金额:977900.00元
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具一定规模的企业;
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C、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汽车销售等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05日起至2019年06月1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车辆出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明等材料及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并追究其一切法律责任。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8日14时0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开标大厅。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案基地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明月街174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0451-84******
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