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拟单一来源采购委托事务所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费采购项目的公示
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拟单一来源采购委托事务所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费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10 16:35 发布人: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拟单一来源采购委托事务所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费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_经济建设处委托事务所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费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黑龙江禹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天恒大街3号
六、采购内容:
一、此处填写具体采购内容1 | |||||||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主要需求或功能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 |
1 | 黑龙江省财政厅_经济建设处委托事务所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省级奖补资金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核查经费
| 1 | *** | ||||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由于该项目涉及财政资金收回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处在该项目前期调研分析预审阶段,向黑龙江禹实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免费咨询,该所在接受咨询后在极短时间内与被核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接触,了解核查业务实质,并根据我处要求提出了审计方案、审计重点及核查关键节点。该所对此项核查业务了解全面、提出的审计思路规范并且完全满足我处工作需要。因此,从延续性、规范性、时间紧迫性等方面考虑,由该所承担该项核查工作十分必要,有利于核查工作全面统一有效快速开展并取得实质性突破。
八、专家论证意见:经详细论证,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由该事务所承担该项目具要充份必要性,同意此项工作由黑龙江禹实会计师事务所承担。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邹华 | 哈尔滨市电表仪器有限责任公司 | 高级会计师 |
2 | 孙淑芬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九研究所 | 高级会计师 |
3 | 崔红娟 | 黑龙江省林业设计研究院 | 高级审计师 |
十、公示期限:2019年6月11日至6月17日
十一、采购单位:黑龙江省财政厅
联系人:邵德生 电 话:53635706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十二、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下载中心“招标采购文件”中下载)。
异议受理:
联系人:邵德生 电 话:53635706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雪峰 联系电话:0451-53******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
邮 编:15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