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全省高速公路违法抓拍及喊话设备(包3)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2019-06-26 12:00:00
  • 其他公告
  • 公开招标
  • 湘财采计[2018]014071号(3
  • 湖南省
  • 医疗系统
  • 中标***万元
  • 07***1-84068296
合同公告预览

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全省高速公路违法抓拍及喊话设备(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6月26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8]014071号-***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交管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全省高速公路违法抓拍及喊话设备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8]014071号
(***)项目内容:全省高速公路违法抓拍及喊话设备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 项目经理:姚诗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A0***2502-交通管理设备 安徽蓝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省(湘潭、娄底、邵阳、怀化、湘西地区)78处高速公路抓拍喊话设备采购项目   详见投标文件 1 ***.00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5月09日,履行期限:120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甲方指定方式
4.付款
1、国库集中支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5-09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5月09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蒋建湘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张志伟委托代理人:姚诗号
 话:07***1-84068296 话:1895****688
 真: 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铜陵支行
  号:115***154500000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