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区装修工程(包1)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2019-06-10 12:00:00
  • 其他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湘财采计[2019]000180号(3
  • 湖南省
  • 其他
  • 中标***万元
  • 0734-2524488
合同公告预览
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区装修工程(包***)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9年6月***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9]000***80号-***
采购人(全称):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办案区装修工程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9]000***80号
(3)项目内容:一楼办案工作区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等,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办案区装修工程,具体范围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经理:袁书。
2.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68***3.89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 B07-装修工程 湖南省衡五建设有限公司 办案工作区装修工程   详见投标文件 *** ***68***3.89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9年03月30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衡阳市珠晖区衡阳铁路运输检察院新址
方式: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计价
4.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预付款。完成铺装内容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5%,甲方搬入新址前,经甲方初步验收(含室内环境污染及空气检测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项目整体经上级验收合格、资料归档、工程结算经省财政评审中心或经财政厅同意的具备审计资格的部门审计后,凭审计报告***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9-03-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执四份,供应商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9年03月30日
 
 方:(公章)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何婉菁
委托代理人:程铁梁委托代理人:
 话:0734-2524488 话:0734-824***38
 真: 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解放路支行
  号:4300***540064050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