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干警食堂厨具及桌椅等项目废标公告

2019-06-27 12:00:00
  • 废标
  • 竞争性谈判
  • 中天华政采招字2019-39号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曹军军
  • 预算***万元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0351-2******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干警食堂厨具及桌椅等项目废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天华政采招字2019-39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7日    【打印】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9年6月25日组织了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法院干警食堂厨具及桌椅等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编号为中天华政采招字2019-39号。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确定的谈判程序,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审,按照谈判小组、评审报告推荐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本项目预算金额:***万元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及主要技术指标

备注

1

省法院干警食堂厨具及桌椅等项目

1

天然气环保双头双尾炒炉:

规格:2000*1200*800

选用304不锈钢板1.5mm制作。

炉体骨架用40mm*40mm*4mm不锈钢角钢,炉通脚用¢50mm不锈钢及可调节的不锈钢子弹脚,每个炉头安装280w鼓风机燃烧器一套,同时配备铸钢双层炉膛,装有红外线控制器,自动点火,带有起锅灭火功能,离子式熄火保护装置;

灶面整体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厚度为1.5mm,炮台为冲压成形,防烧穿、防漏水。后背板采用304优质不锈钢板材制作,厚度为1.5mm,配备半自动水龙头,前面板厚度为1.5mm,侧板厚度为1.5mm,台面下衬板为2.0mm不锈钢板,主支架采用40㎜*40㎜*4mm不锈钢角钢焊接,炉头为节能式燃气炉头,单头用气量为3.5m3/h。风机采用铜芯优质电机,电源为220V/50HZ。噪声:50dB

 

是否允许代理商投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殊要求

详见商务、技术要求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服务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5天。

    (4)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谈判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月20日

    5.成交时间:2019年6月25日

    6.成交结果:

 

序号

成交单位

项目名称

成交价(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地址

1

有效报价单位不足三家,故废标。

 

 

    7.谈判小组成员:张东平、孙效彪、宁天勇(采购人代表)

    8.采购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芦先生

    联系电话:0351-6******

    联系地址:太原市南内环新晋祠路88号

    9.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军军,薛珊

    联系电话:0351-2******

    联系地址:太原市半坡东街8号

    邮箱:zhaobiao1122@126.com

代理费收费标准:采购项目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缴纳,参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费。
代理费收费金额:无

山西中天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