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邮资明信片门票终止公告

2019-06-13 12:00:00
  • 废标
  • 单一来源
  • 灵王字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邮资明信片门票终止公告

招标编号:灵王字(2018)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打印】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门票印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人: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二)、采购项目:邮资明信片门票印制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王家大院邮资明信片门票的特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七条规定: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等邮资凭证由国务院邮资主管部门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经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灵石县分公司。

(四)、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

    采购人: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联系马文涛

电话:0354-5******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无

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2019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