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邮资明信片门票终止公告
2019-06-13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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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灵王字(2018)1号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3日 【打印】 点击下载:标书样本附件 | |
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邮资明信片门票终止公告门票印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二)、采购项目:邮资明信片门票印制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由于王家大院邮资明信片门票的特殊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十七条规定:邮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等邮资凭证由国务院邮资主管部门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经专家论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符合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拟供应商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山西省灵石县分公司。 (四)、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2018年7月26日-2018年8月2日) 采购人: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联系人:马文涛 电话:0354-5******
代理费收费标准:无
代理费收费金额:无
灵石县王家大院民居艺术馆 2019年0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