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IEET认证(国际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福建聚思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E[DY]201900***的教务处IEET认证(国际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C0205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教务处IEET认证(国际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 | 2 | 项 | 进口 | 280000 | 560000 | 聚思教育 | 定制 | 无 | ||||
| 合计: | 56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陆万元整(¥5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约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合同签订后,按照要求做好认证后申请和相关认证准备工作后。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0、违约责任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乙方受台湾中华工程教育学会(以下简称IEET)授权,负责代理IEET办理福建高校“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相关事宜。IEET同意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专业纳入第四批“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计划2019年下半年接受认证。
乙方负责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业参加福建高校第四批“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工作所涉及的IEET认证机制开发与维护、认证申请、福建高校教师研习、台湾认证委员研习、福建认证专家研习、台湾地区和福建认证专家的长途交通、食宿及劳务费、认证审查与实地访评(含一次周期审查和一次期中审查)、认证结果会议(含一次周期审查和一次期中审查)、认证证书颁发会议、认证证书年费(一周期内)、以及相关赋税等相关费用的支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认可并按照IEET确立的认证标准、内容、程序、规则等做好认证申请和相关准备工作。
上述认证费用包括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上述两个专业接受一次“IEET工程及科技教育认证”及通过认证后一周期内的全部相关费用。除实地访评期间认证专家组的午餐费(学校工作餐标准)、市内交通费、必备办公用品外,漳州职业技术学院不再为此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如上述专业未通过认证,则可申请进行“补件再审”程序直至通过认证,此程序所发生的认证专家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以及相关会议费、印刷费等费用,由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 乙方: | 福建聚思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大学路2号 | 住所: | 福州工业路华润万象城S2#2210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高翔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6-2660690 | 联系方法: | 1550****88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乌山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8111***011600026641 |
签订地点:漳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