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质量保证系统开发与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6-28 0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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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9077闽西职业技术学院质量保证系统开发与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0***30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1 国内 1579760 1579760 国泰安等品牌 国泰安质量保证系统V1.0等
合计: 157976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柒万玖仟柒佰陆拾元整(¥15797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闽大路8号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 验收标准:根据本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50 银行转帐。合同签订前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2 50 系统安装布署及调试完成,经采购方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50%;系统验收合格后,正常运行满一年,采购方向供应商退还履约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双方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双方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未依据本合同所规定的计划和时间内完成和交付本合同所规定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补救和补偿措施,及继续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同时,每逾期***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总额的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额的5%。如逾期时间超过***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支付截至合同解除日的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原告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系统开发与服务采购项目 (1)开展教学诊改调研与学习培训 (2)制订学校教学诊改实施方案 (3)完善学校发展规划,梳理目标链和标准链体系 (4)搭建质量保证系统,开展诊断分析,输出初步诊断报告,试运行 (5)申请诊改复核 (6)质量保证系统数据填报 (7)质量保证系统后台与技术服务 (8)质量保证系统与闽西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平台的对接服务 14.2、运维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 乙方承诺从验收合格后,内部质量保证系统平台提供3年的质量保证期,其他产品提供1年的质量保证期。 (2)保修服务内容 乙方承诺质保期内软件免费升级,因非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我司负责包修、包换,硬件设备及其配件的维修均为免费,到达现场时间不超过24小时,一般问题在到达现场后4小时内解决故障,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质保期过后的收费标准 质保期满后提供有偿售后服务,按市场优惠价收取服务费用。 (4)故障响应 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报障通知后,将在1小时内响应,若出现无法通过远程服务手段解决的故障,我司承诺在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免费维护维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乙方:深圳国泰安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闽大路8号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01号南山智园A4栋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工孟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86****299 联系方法:1870****224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账号:账号:0039258***00120***7001130


签订地点: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