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2018—2019学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货物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乙方:晋江市育才教育印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0***03]FJLQ[TP]2019001-1的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2018—2019学年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作业本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其他印刷品 | 其他印刷品 | ***0672 | 套 | 国内 | 28.2 | 14289***0.4 | 育才 | A3/A4/A*** | ||||||
| 合计: | 14289***0.4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贰万捌仟玖佰伍拾元零肆角(¥14289***0.4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第一批合同签订后10天内,第二批接采购人书面通知后***天内。;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丰泽区内各中、小学学校);
4.3交付条件:全部货物提交并经验收合格,含送地市 级或以上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合格。。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小学生及中学生作业本一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应按要求进行数量及质量和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以及国家或行业验收规范要求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1)供货后,所有印刷款均由各校按实际订数结算(投标报价不做为结算价,以单项成交价结算),由中标供应商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定数与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结算,具体结算方法另行约定。 2)货款结算:分批次结算,每批货物交付使用并验收合格后,30日历天内采购人提交付款审流程,待审批流程结束后以转账形式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3)结算时以中标供应商的各个单项投标报价单价(成交单价以最终报价的折扣情况推算)作为结算基准价。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格***%转账给采购人,并在全部货物验收完毕后转账退还给乙方(中标供应商)。。
9、合同有效期
一学年(2018-2019学年)。
10、违约责任
政府采购网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其他约定
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其他:无 。
| 甲方: | 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 | 乙方: | 晋江市育才教育印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泉州市津淮街31号丰泽区政府公务大楼主楼209 | 住所: | 晋江市磁灶镇印刷基地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玉霜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99227677 | 联系方法: | 188***993336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晋江福埔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6601001001***0099 |
签订地点:泉州市丰泽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