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总医院信息平台项目(一期)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沙县总医院
乙方: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7]HJZB[GK]2019016的沙县总医院信息平台项目(一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C02010302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 沙县总医院信息平台项目(一期) | 1 | 项 | 国内 | 5500000 | 5500000 | 易联众等 | 易联众医院信息系统V11.0等 | 无 | ||||
| 合计: | 550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万元整(¥55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本次招标所有软件、硬件在合同签订后 2 个月内项目完工且正式上线并经院方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沙县总医院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中标人应按照标书要求完成所有招标内容。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应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支付相应违约金。。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沙县总医院信息平台项目(一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期次说明: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系统具有合同附件所列的全部功能并能正常使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项目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软件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软件部分的10%(软件部分含品目号1-1行业应用软件,品目号1-2分院模式改造,品目号1-5数据迁移及系统集成);硬件质保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硬件部分的10%(硬件部分含品目号1-3IT硬件设备,品目号1-4机房设备升级)。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三日内,向采购单位指定帐户提交中标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项目经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永久有效。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在无变更的合同正常执行过程中若乙方在其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项目未能准时完工,乙方须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在本合同的有关付款项中扣除。违约金每天为合同总额的0.1%,本条款累计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额的10%。如乙方逾期未完工超过30日(含)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2、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在无变更的合同正常执行过程中若乙方完工后经甲方二次验收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乙方拒不整改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1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如经甲方再次通知后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的30%支付给甲方违约金,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9.4、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在无变更的合同正常执行过程中甲方应保证在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内按期支付合同款,如未准时支付,甲方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为合同款的0.1%,本条款累计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款的10%。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2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沙县总医院 | 乙方: | 福建易联众医疗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
| 住所: | 沙县新城中路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6号 楼2层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邹小平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365****586 | 联系方法: | 1350****874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一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5919 0561 6710 601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