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49#-51#楼研究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

2019-06-26 09: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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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大学

乙方福州宝恒家具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C[GK]2019031福州大学49#-51#楼研究生公寓家具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二连体床架 900 国内 1450 1***5000 宝恒(第1437811号) 4660*960*2120mm 型号:BH-A1901 环保
1 1-2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组合柜 1800 国内 1400 ****000 宝恒(第1437811号) 1990*890*1720mm 型号:BH-A1902
1 1-3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床板 1800 国内 145 261000 宝恒(第1437811号) 1990*890*16mm 型号:BH-A1903
1 1-4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学生椅 1806 国内 1*** 234780 宝恒(第1437811号) 宽度440mm,高度875mm 型号:H-A1904 环保
1 1-5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六门柜 15 国内 2***0 34500 宝恒(第1437811号) 2700*400*2000mm 型号:BH-A1905 环保
1 1-6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会议桌 6 国内 1800 10800 宝恒(第1437811号) 3200*1200*760mm 型号:BH-A1906 环保
1 1-7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双人桌 72 国内 475 34200 宝恒(第1437811号) 1200*480*750mm 型号:BH-A1907 环保
1 1-8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椅子 240 国内 215 51600 宝恒(第1437811号) 宽4***深480高835mm 型号:BH-A1908 环保
1 1-9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单人床 9 国内 2***0 20700 宝恒(第1437811号) 1280*2200*1040mm 型号:BH-A1909 环保
1 1-10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床头柜 15 国内 460 6900 宝恒(第1437811号) 500*4****490mm 型号:BH-A1910
1 1-11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衣柜 9 国内 1800 16200 宝恒(第1437811号) 1***0*600*2100mm 型号:BH-A1911 环保
1 1-12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组合书桌 9 国内 1***0 11700 宝恒(第1437811号) 1500*650*1800mm 型号:BH-A1912 环保
1 1-13 A060201 钢木台、桌类 椅子 12 国内 240 2880 宝恒(第1437811号) 型号:BH-A1913 环保
合计: 451026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伍拾壹万零贰佰陆拾元整(¥45102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基建方计划2019年8月21日开始逐栋逐层分批提供场地(每批约50间,200位),于2019年8月29日提供最后一批场地,投标人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家具安装完毕,从基建方逐栋逐层提供安装场地到全部货物安装完毕的时间为10天。2019年9日1日投入使用。若延迟完成家具安装影响学生正常开学的,将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州大学城乌龙江北大道2号

4.3交付条件:货到安装、验收完毕。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本采购项目相关文件。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8 全部货物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开具全额正式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一周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8%货款。
2 2 余款待全部货物正常使用36个月且无质量问题后一周内无息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如果乙方所交付的货物的材质、外观、规格、数量、配件、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乙方向甲方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2、乙方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 (2)若乙方逾期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采购合同,乙方仍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无法正常开展教学工作等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若乙方不能交货的,乙方按货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3、乙方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头三个月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全部货物,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 (2)在质量保证期内,若乙方所供货物修理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乙方提供的修理记录,由乙方负责为甲方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甲方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交易价15%的损失。 (3)依据合同规定甲方提出换货的,乙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部分或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的***%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4)在任何时候甲方都有权对乙方所供货物进行抽样检查或破坏性检验,若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额退还货款,且乙方向甲方偿付货款的***%的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4、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时间提供服务的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按货款总金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上限为合同总金额的***%。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甲方未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若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每逾期1天按照逾期金额的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但逾期付款违约金不超过逾期金额的***%。 10.6、乙方承诺: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中标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因乙方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履行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中标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中标金额***%向甲方缴纳违约金。 10.7、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8、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0.9、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对此次采购的货物承诺自验收合格72个月(现场)免费保修,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次日计算。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送修后在七日内送回,来回运费由中标人承担。在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4.2、保修期内若产品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损坏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3小时内无法修复,则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现场进行维修的,甲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合同余款中扣除。 14.3、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有责任(或在货物使用地区指定有能力的代理人)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14.4、如遇乙方兼并或代理商不再代理该货物,乙方将做好移交手续,原合同和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大学乙方:福州宝恒家具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住所: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林文海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叶建香
联系方法:0591-22865862
联系方法:1367503***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农行福州东南汽车城支行
账号:账号:13160***1040000356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