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音乐季

2019-06-25 05: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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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万元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

乙方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03]WS[GK]2019006-12019厦门音乐季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C200399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1 1 国内 6000000 6000000 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文化艺术服务
合计: 60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佰万元整(¥6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19年7月-2019年8月 (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承诺负责“2019厦门音乐季”的项目策划及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5.1.1举办“打击乐大赛”、“全国乐队大赛”、“海峡两岸小提琴大赛”三大国际品牌赛事(赛事名称以实际为准),并负责三大赛事的组织策划执行工作。5.1.2举办打击乐音乐周,包括但不限于:1场打击乐大赛、1场打击乐音乐周开幕活动、1场4000人以上规模打击乐演出、不少于3场300人以上规模打击乐音乐会、不少于5场打击乐互动类活动、不少于1场厦门音乐之旅、1场打击乐音乐周闭幕活动;5.1.3举办吉他音乐周,包括但不限于:1场全国乐队大赛、1场吉他音乐周开幕活动、1场4000人以上规模吉他音乐演出、不少于3场300人以上规模吉他音乐会、不少于5场吉他音乐互动类活动、不少于1场厦门音乐之旅、1场吉他音乐周闭幕活动;5.1.4举办弦乐音乐周,包括但不限于:1场海峡两岸小提琴大赛、1场弦乐音乐周开幕活动、1场4000人以上规模吉他音乐演出、不少于3场300人以上规模弦乐类音乐会、不少于5场弦乐互动类活动、不少于1场厦门音乐之旅、1场弦乐音乐周闭幕活动;5.1.5举办钢琴音乐周,包括但不限于:1场钢琴音乐周开幕活动、1场4000人以上规模钢琴音乐演出、不少于3场300人以上规模钢琴音乐会、不少于5场钢琴音乐互动类活动、不少于1场厦门音乐之旅、1场钢琴音乐周闭幕活动。5.2乙方负责执行“2019厦门音乐季”活动的宣传工作。5.3乙方负责“2019厦门音乐季”相关设计与制作,包括主视觉设计、logo设计、舞台舞美设计及制作等。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行业、相关管理部门有关的标准规定、要求,均为验收依据。6.1.2乙方于本项目所使用的各种系统、器材以及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厦门音乐季”期间的消防、安防、治安保卫等工作,确保安全管理措施可行、制度完备、责任到位,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6.1.3本项目乙方应能通过甲方、主办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定期不定期的检查,对于连续未能通过检查,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将追究违约责任。6.1.4根据项目进度计划,甲方可对项目进行情况、质量管理,分阶段验收。6.1.5成果验收,由甲方、乙方和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验收小组,由乙方提供验收资料文档、成果,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验收。6.1.6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6.1.7服务内容、设备、产品、效果成果出现不符合采购要求,以及未按采购要求完成内容,或发生责任事故等,甲方保留索赔权利。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60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的票据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整(小写:¥3,600,000.00);
2 40 乙方在活动结束后,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格发票后七个工作日之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贰佰肆拾万元整(小写:¥ 2,400,000.0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乙双方保证严格履行协议条款,若有违约,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赔偿产生的律师费、仲裁费等。10.2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甲方逾期支付款项,超过15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甲方按本协议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全部损失。10.3若乙方承诺提供的人员、设备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从协议价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如因此造成活动全部或部分延误,除扣除相应款项外,乙方另须按本协议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4若本合同的履行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则双方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及给甲方带来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协商确定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10.5甲方认为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且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的通知后5日内仍不纠正其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应返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价款外,另须按本协议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1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单位,委托乙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负责本次活动整体的承办执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音乐季(含打击乐音乐周、吉他音乐周、弦乐音乐周、钢琴音乐周以及打击乐比赛、乐队比赛、小提琴比赛)的整体设计及策划执行,具体内容以双方另行确认为准。 14.1.2甲方同意将本次活动名称确定为“2019厦门音乐季”。 14.1.3甲方需按协议约定按时向乙方支付本次活动承办费人民币陆佰万元整(小写:¥ 6,000,000.00 元整)。 14.1.4甲方有权全程对乙方的工作方式、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对于乙方未按双方事先约定制作的工作成果或工作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调整或修改,乙方拒不执行或怠于执行超过10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4.1.5甲方需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进行活动的举办,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协议项下活动日期发生变更,乙方应予以配合,由此另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14.1.6甲方应配合乙方提供该活动报批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因甲方原因使得活动报批出现问题,产生的相关责任和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14.1.7因活动场地原因,遇到市四套班子办公厅和市纪委办公厅临时需要在相同场地召开会议时,必须无条件让出并撤离。甲乙双方另行商议解决。14.2乙方权利和义务 14.2.1乙方作为本次活动的承办策划单位,负责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厦门音乐季(含打击乐音乐周、吉他音乐周、弦乐音乐周、钢琴音乐周以及打击乐比赛、乐队比赛、小提琴比赛)的整体设计及策划执行,保证活动顺利、安全举办。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活动无法如期举行,乙方需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2乙方有权采取市场化营销方式,运营“2019厦门音乐季”中除打击乐比赛、全国乐队大赛、海峡两岸小提琴比赛以外的其余活动。 14.2.3乙方保证具备经营本协议业务的合法资质,签订本协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行业规范,且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行政、民事、刑事等责任,并且甲方有权据此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14.2.4乙方保证提供的制作设备和物料安全可靠,使用正常。若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出现故障,造成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应及时修理或更换设备。若因乙方物料、设备、搭建等故障造成的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造成活动无法继续进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须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5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或甲方批准的活动方案执行活动,若有增加或减少活动执行项目,须经甲方同意,若产生甲方书面确认后的增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14.2.6乙方须确保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内完成本次活动的所有准备及布置工作,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次活动的时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厦门市思明区文化体育出版局乙方:华侨城天视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168号9楼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7号3号楼第三层A区
单位负责人:苏金赞单位负责人:张治寰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危晓琴
联系方法:0592-5818499
联系方法:1575****922
开户银行:厦门银行开元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账号:87020121010000289账号:***0 1537 **** 5250 8993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