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街道“两违”巡查服务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
乙方:厦门碧海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213]TS[GK]2019002-1的大嶝街道“两违”巡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C99 | 其他服务 | 其他服务 | 2 | 年 | 国内 | 780000 | 1560000 | 厦门碧海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按采购公告规定 | 无 | ||||
| 合计: | 156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陆万元整(¥15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时间为2年,每个季度须对中标人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后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要求培训合格、派遣到位。。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见合同条款。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见合同条款。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2.5 | 第一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2 | 12.5 | 第二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3 | 12.5 | 第三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4 | 12.5 | 第四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5 | 12.5 | 第五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6 | 12.5 | 第六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7 | 12.5 | 第七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 8 | 12.5 | 第八季度,中标人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支付该在季度所占合同款金额比例。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见合同条款。
10、违约责任
见合同条款。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见合同条款。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见合同条款。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甲方: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
乙方:厦门碧海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中标的大嶝街道“两违”巡查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为:[350213]TS[GK]2019002-1,达成以下具体协议事项:
一、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
1、乙方根据甲方本项目服务人员保障需求,招聘巡查人员10人,招聘过程全程由甲方指导,乙方具体承办,人员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录用。录用人员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管理,吃苦耐劳,认真负责,具有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
2、乙方根据甲方 “两违”巡查等交通服务需求,提供日常巡查交通车辆,并遵守以下管理标准:(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车辆进行检查并根据情况要求调换车辆;(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提供保障的车辆,必须完全适合执法工作任务;(3)在乙方提供工作服务的有效期内,甲方拥有提供交通保障车辆的指挥使用权;(4)甲方对提供保障的车辆之前已有损伤、质量问题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5)乙方合同期内提供交通服务的车辆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并协助处理由于违法、违章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和损失,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由驾驶员承担的由驾驶员本人承担;(6)乙方为甲方提供交通服务保障的车辆应设备齐全,车辆状况良好,行驶证、养路费及相关证件齐全有效。车辆保养、保险、维修及燃油费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根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提供服务内容应符合以下范围:(1)巡查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未经允许非法转让、买卖土地使用权;非法改变土地用途进行建设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行设施农业建设的行为(如:猪栏、鸡舍、鱼虾池及其他养殖场等);未经许可破坏土地的行为,包括未经批准进行矿业生产和堆放固体废弃物等。(如:挖沙、采石、取土等);(2)巡查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行为。(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包括围墙、户外广告设施等。);(3)巡查在本辖区内出现的未取得临时建设许可或者超过临时建设许可批准期限的临时建设,包括非法屋顶搭盖、活动板房、路边摊点等;(4)巡查在本辖区内出现的与河道、湖泊、水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以及未经批准使用海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包括非法渔业生产(渔排、网箱养殖)等;(5)巡查在本辖区内出现的公路建筑控制区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4、乙方提供的项目服务及人员安排应遵守以下管理要求:(1)“两违”巡查时间:工作日08:00-17:30,双休及节假日应安排值班人员巡查,具体作业时间由甲方安排;(2)巡查期间如出现 “两违”行为,应第一时间对事主进行劝导、并督促改正,做好改正记录;(3)建立网格化管理的责任清单,明确划分每个巡查人员的职责及工作任务,并实行考核制度。遇到迎检、节假日期间或重要日子必须加强宣传督导。;(4)巡查期间应不留巡查盲区和管理空白点,实行错时延时执法、节假日轮班作业等模式进行巡查。巡查人员应对辖区范围内的突出对基本农田、林地、海边等部位的“两违”管控;(5)根据每日巡查成果,形成报告,并于每周上报至甲方;(6)巡查期间如若发现辖区内“两违”违法行为,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处理;(7) 接到需配合甲方处理“两违”行为的,应3分钟内响应,15分钟内到场。
5、项目服务期限自2019年6月24日起至2021年6月23日止,其中本项目服务自巡查人员员录用起(以劳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两年后止。
二、项目服务交付地点、条件及考核
1、交付地点:由甲方指定具体地点。
2、交付条件:按招标要求培训合格、派遣到位。
3、考核时间:服务完成的每个季度,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相关事项的讨论,并根据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
4、考核标准:甲方根据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省、市有关的标准进行考核。
5、终止合同履行: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和乙方的响应承诺约定的具体事项和考核办法,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6、乙方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义务。
三、项目价款、支付方式
1、本服务项目中,甲方购买乙方服务的合同总价款:¥1560000元(人民币壹佰伍拾陆万元)。
2、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比例具体如下,价款支付方式:按8期次逐月支付;支付比例:12.5% /期。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和具体指导;
2、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工作安全及
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甲方有权对乙方员工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在甲方继续服
务的乙方员工;
4、甲方负责安排乙方员工的工作岗位和任务。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本项目巡查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及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并不定期在非工作时间,聘请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各项培训教育,保障所招聘人员适应工作要求。
2、乙方应当教育其所派人员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对甲方提
供优质的服务质量;
3、甲方与乙方为采购方与供应方关系,而非劳动用工关系,乙方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乙方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除甲方本身原因外,相应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人员应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但有权对甲方的工作提出改进意
见和措施,甲方应认真研究改进;
5、乙方应当认真听取甲方对服务工作的意见并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将
整改的结果在限定的期限内进行反馈;
6、在甲方向乙方提出不适合在甲方继续工作的乙方人员后,乙方应当在七
日内进行人员调整;
7、乙方更换人员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六、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之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和知识产权,若有此方面的指控成立,由乙方承担一切可能发生的法律责任、损失,并视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提供相应赔偿。
七、保密条款
乙方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对所有与甲方有关的资料和信息,乙方应作为秘
密信息对待,除甲方事先书面许可,或因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披露,乙方应当保证保守该秘密信息,不得将该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予第三方。
八、违约责任
1、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属违约,除非本合同或是法律另有规定,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成为另一方违约的理由,也不能免除另一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守约一方有尽量减少违约损失的义务。
2、任何一方发生本合同项下违约事件时,主张违约的一方应书面通知违约予以改正;收到违约通知的一方应就违约通知予以回复,确认违约与否并说明理由。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1、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
2、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经协商可就合同相关部分进行变更;
3、乙方因工作失职造成甲方重大损失,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4、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事由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5、法律另有规定或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合同终止、解除事由。
十、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双方就本合同的效力、内容、解释、履行或其他任何方面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附件、其他
1、招标编号为:[350213]TS[GK]2019002-1的相关招标、投标文件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工作细则,双方可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 甲方: | 厦门市翔安区大嶝街道办事处 | 乙方: | 厦门碧海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田墘社区龙田南三路1号(大嶝中心小学后门) | 住所: | 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郑坂东三里18号106 |
| 单位负责人: | 李宪双 | 单位负责人: | 赵长江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35****268 | 联系方法: | 1395****55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建行厦门翔安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501984****0000884 |
签订地点:厦门市翔安区田墘社区龙田南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