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净化设备增补电缆及安装项目

2019-06-25 04: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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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医院

乙方福州丞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CX[TP]2019004福州市长乐区医院外科综合大楼净化设备增补电缆及安装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621 绝缘电线和电缆 绝缘电线和电缆 1 国内 918000 918000 超阳牌 详见响应文件
合计: 918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壹万捌仟元整(¥91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成交人在15天内进场安装调试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6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日内及时予以解决。(2)成交供 应商供货时须提供以下文件:装箱清单、设备合格证、设备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有关电气图纸、柜门钥匙和操作手柄以及其它应提交的材料。(3)专用工具:成交供 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一套安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及其清单;(4)成交供应 商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应的有关标准、规范要求。(5)采购人根据谈判文件、成交供应 商的响应文件、合同、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标准进行验收。(6)成交供应商应提供货物制造商的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7)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配合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8)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资料,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内有资质的单位对设备性能、参数进行复核。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35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5%
2 45 全部货物到达施工场地现场,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货款的45%
3 15 成交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安装调试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货款的15%
4 5 余款的5%将作为质保金,待所有货物正常运行满三个月后(期间维护正常,无质量问题),采购人于7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货款的5%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乙方投标文件承诺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甲方因此遭遇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长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1)供 应商保证提供的设备均为全新,未曾使用过,材料质优,做工一流,并在质量、规格、性能及产地等诸方面均符合本次招标有关要求的规定,同时工程用装置性材料为国标合格产品,工程质量合格,并保证自系统安装调试验收送电,采购人最终验收签字“合格”之日起12个月内运行良好。 (2)设备到货后,供 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天内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装调试指导及技术支持,直至设备投入正常运转。 (3)在设备进行试运行阶段,供 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免费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指导、直至项目连续正常运行。 (4)提供专业技术人员10个工作日的陪同运行指导,陪同工作人员所应具备的资质根据采购人运行情况来确定。 (5)如在安装试运行期间发现产品存在缺陷,则供 应商应遵照采购人的要求尽快负责更换产品。保证期将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设备正常使用后如发现故障,供 应商在收到采购人设备故障通知后,供 应商维修人员应在4小时内给予答复;需要现场维修时,供 应商维修人员必须在收到采购人设备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采购人现场;解决设备故障应在供 应商到达采购人现场后的2个日历日内解决设备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7)供 应商承诺向采购人提供货物验收后正常运行12个月所需的备件,并提供所有设备五年内所需的易损备品备件清单,清单中标明进货价(成本价)、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数量、联系方式等信息(但生产消耗性材料和物品除外),该价格真实、可靠,同时承诺5年不涨价,10年正常供应;若今后市场价格发生波动,供 应商将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向采购人提供所有的备品备件。 (8)属于本项目所需的备品备件而供 应商没有提供相关清单或没有提供价格时,采购人可按本项目其他供 应商提供的清单、价格或者按采购人审计部门审核确认的相同或同类产品的成本价格且以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供 应商应提供的所有备品备件。 (9)在质保期限内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售后 服务属无偿服务(含供 应商在质保期内免费为设备更换备品备件)。设备使用期内供 应商提供设备终身维修服务,供 应商向采购人所收取的上述服务费用不得高于供 应商给其他厂家、商家提供服务所收取费用的最低标准。 (10)属供 应商责任的质量事故的索赔要求:质保期结束之前,除用户使用不当的原因之外,如果由于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维修次数超过3次,产品将按退货处理,供 应商全额退款并赔偿采购人相关的损失 (11)合同总价:包含中标电缆总米数、装卸费、安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3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医院乙方:福州丞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长乐区郑和东路60号住所:晋安区晋连路19号世欧王庄城2#楼10层03办公
单位负责人:陈天荣单位负责人:吕娟
委托代理人:
郑建诗
委托代理人:
吕娟
联系方法:0591-28******
联系方法:1360****367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环中路支行
账号:1105101522****3168账号:41956****004


签订地点:福州市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