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机械学院多光谱智能检测装置及激光等离子体观测系统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
乙方:福州裕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GC[GK]2019036的福建工程学院机械学院多光谱智能检测装置及激光等离子体观测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激光等离子体观测系统 | 1 | 套 | 国内 | 813000 | 813000 | 裕拓精密 | LS-201 | 无 | ||||
| 1 | 1-2 | A021099 | 其他仪器仪表 | 多光谱智能检测装置 | 1 | 套 | 国内 | 713000 | 713000 | 裕拓精密 | SI-501 | 无 | ||||
| 合计: | 1526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贰万陆仟元整(¥152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工程学院;
4.3交付条件:到货并安装、验收完毕付合同款。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检验标准和方法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4:试运行:安装部署完成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5: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 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40 | 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需提供全额专用发票,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转账支付40%的合同款 |
| 2 | 50 | 按合同供货,最终验收合格20个工作日通过转账内支付50%的合同款 |
| 3 | 10 | 验收合格之后,180个日历日内根据需要安排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答疑,直至掌握该设备正常使用之后支付10%的合同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签订合同前,乙方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方可生效。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乙方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并由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则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有违约,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一、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1: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需提供资质 证书),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2: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乙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二:售后 服务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由乙方指派派原厂工程师到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执行。
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48个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每周7天,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免费保修期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甲方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在设备使用地区指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只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收配件成本费,各配件的折扣价格在投标文件的报价部分中注明。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乙方需出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甲方: | 福建工程学院 | 乙方: | 福州裕拓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龙江村石步89号 |
| 单位负责人: | 童昕 | 单位负责人: | 占明芳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1-22863232 | 联系方法: | 1360****419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
| 账号: | 35050161990****23123 | 账号: | 1510****10002614 |
签订地点:福建省福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