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茶业管理局2019年茶博会大联展福安馆展会设计及布展服务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安市茶业管理局
乙方:厦门契合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81]MH[GK]2019006的福安市茶业管理局2019年茶博会大联展福安馆展会设计及布展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1 | 批 | 国内 | 924000 | 924000 | 厦门契合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优良 | 无 | |||||
| 合计: | 924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贰万肆仟元整元(¥92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人接到采购人展会参与通知后15日内完成展会布置。;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福安市福安市茶业管理局;
4.3交付条件:-。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中标人须在合同期限内免 费为采购人提供参展展会外沿的宣传设 计,以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户外宣传的茶叶广告平面图或其他地区展会灯箱背景图设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附:验收单。。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100 | 本项目支付方式按实际展会开展时间及地点面积具体支付,每个展会最终撤展后支付单个展会金额。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8.1履约保证金百分比: 6%。计55440元。 8.2签订合同时乙方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函任选一种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应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合同期限满后无息退还给乙方。 8.3乙方自己原因未按要求履约到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参展展位布展完成款项结清止。。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完成项目的违约责任 如果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的(不可抗力及采购人要求的除外),按中标总金额的10%向采购人进行赔偿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期还是不予延期项目实施时间。采购人同意延期的,延期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完成的违约金及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要求中标人另行支付。采购人不予延期的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2、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若中标人所供服务项目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期支付违约金,具体金额按实际情况约定。 3、采购人如有需要,成交供 应商在计划工期结束后还应无偿配合采购人后续相关工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合同纠纷处理方式: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叁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玖拾贰万肆仟元整(¥924000.00),以实际参展验收的面积乘以单价840元/平方米。 2.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参展地。 3.交付条件:规定时间内完成布展撤展等全套服务。 。
| 甲方: | 福安市茶业管理局 | 乙方: | 厦门契合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
| 住所: | 解放路11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第八层06单元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刘宏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36382649 | 联系方法: | 1340****134 |
| 开户银行: | 福安市农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湖滨北支行 |
| 账号: | 132****1040001109 | 账号: | ***0 1537 **** 5250 6469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