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童镇集镇管理安保服务项目

2019-06-20 0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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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霍童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FJSHYZB[CS]2019004-1霍童镇集镇管理安保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1 国内 534000 534000 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10名保安员,餐费自理,住宿由采购人安排。保安人员为男性,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8㎝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完成本项目项下的保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保安员政治可靠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合计: 534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肆仟元整(¥53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须进场服务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

4.3交付条件:按磋商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向甲方安排10名保安员队伍,餐费自理,住宿由甲方安排。保安人员为男性,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8㎝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完成本项目项下的保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甲方根据招标文件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月支付。根据当月对成交人工作的考核情况以及每月保安服务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由成交人按实向采购人提供由税务部门核发的正式服务费发票,采购人于每月的十五日内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成交人上个月的保安服务费。支付的金额为月保安服务费减去考核扣罚后的余额,考核办法在双方签订合同时商定。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5%的中标合同价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且无未了事宜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6月26日至 2020 年6月25 日

10、违约责任

(1)甲方应在每月15日前支付上月款项,若逾期付款超过15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约,并且甲方应支付给中标方每日千分之五的利息损失。(2)保安员应恪尽职守,若因保安员工作失职造成采购人遭受损失的,经相关部门确定后,由双方协商解决赔偿损失的金额。(3)乙方按合同约定确保单位时间的在岗人数,如有不适合岗位人员,应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换,调换岗位缺员不应超过7天。保安员上岗在职期间发生的人身安全(保险)事故由中标方负责。(4)本项目不允许中标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根据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来执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 总体要求、参与镇区主干道商户占道经营、乱摆摊、乱搭乱盖现象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商户管理;参与镇区“两违”、环保等违法行为巡查、处置;承担集镇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秩序维护。 2.岗位设置要求: 2.1计划安排10名保安员队伍,餐费自理,住宿由采购人安排。保安人员为男性,形象较好,身体健康,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应在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高168㎝以上,能独立履行保安工作职能,完成本项目项下的保安服务及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2.2派驻的保安员必须政治可靠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保安相关政策知识,能使用基本技术防范设施和相关防卫器械技能。 3.人员工作安排及其他要求 ***人员驻点安排由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合同时商定。 3.2工作时间要求:实行8*24小时三班倒工作制,具体排班时间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商定。 3.2保安员上班着全省统一制式保安服装,标志和佩戴保安员执勤证,严格履行好岗位职责,不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不刁难群众、不脱岗、空岗、睡岗、不迟到、早退,遵守受保单位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有重要情况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受保单位分管领导和保安公司,做到不迟报、漏报、隐瞒不报,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交接班。 ★3.3在服务期限内,成交人须为保安员办理人身意外险(商业保险)。 4.成交人派遣的保安人员要求: 4.1成交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应严格履行采购人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采购人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4.2成交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期间要服从采购人的管理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且未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允许,派遣的保安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人特殊场所。 4.3成交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对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人和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 4.4成交人派遣的保安人员须有一位领班人员且人选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保安人员定期轮换,任何更换驻场领班人员的计划均应得到采购人的书面同意。 4.5如采购人要求更换成交人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则成交人于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日内更换符合磋商文件、投响应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保安人员,且更换后的保安员队伍也应当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规定及合同约定的人员配置要求。 5.其他要求: 承包期内发生的一切事故,如治安、交通事故、第三方伤害赔偿和劳资纠纷等,均由成交人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甲乙双各执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霍童镇人民政府乙方:福建广龙保安有限公司
住所:霍童镇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洲北路12号2#楼三层B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李永民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黄灵炜
联系方法:1390****000 联系方法:1395****92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大道支行
账号:账号:3500 1875 **** 5250 0632


签订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霍童镇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