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采购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智库”和专题调研信息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6-20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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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乙方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YFCG[DY]2019001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采购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智库”和专题调研信息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0299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国内 2****00 2****00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 1-2 C2001 新闻服务 新闻服务 1 国内 1****00 1****00 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合计: 3****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佰万元整(¥3****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8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80号

4.3交付条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品目号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一)新华财经专业终端。围绕全球财经资讯、金融数据及市场行情,提供覆盖证券、外汇、固定收益、商品、基金及理财等全资产类别的综合金融信息服务新华财经专业终端对应帐号一个。 (二)“新华信用”平台。围绕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用信息服务,提供“新华信用”平台对应帐号一个。 (三)“新华丝路”多语种数据库。围绕“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有关的商品贸易和投资服务等经济信息服务,提供“新华丝路”多语种数据库对应帐号一个; (四)舆情分析报告。提供《党政舆情周报》50期,每期10份;《季度舆情分析报告》4期,每期10份;《年度舆情分析报告》1期,每期10份 (五)金融风险监测报告。针对福建省金融热点、隐藏风险、舆论焦点等进行跟踪监测和深度分析。每年30期,每期5份。 品目号1-2:新闻服务 (一)专题调研。针对福建省经济发展中的重点议题,开展专题研究4次,并撰写调研报告。 (二)政务智库报告。针对国内外政务领域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进行深度研究,提供具有“独家、实时、专业、权威”的决策分析和决策研判报告。每年30期,每期5份。 (三)乡村振兴周刊。聚焦国家政策、农村改革、城乡融合、绿色发展、脱贫攻坚、产业经济等议题提供深度剖析和解读。每年30期,每期5份。 (四)经济分析报告。 经济分析报告是新华社经济智库核心品 牌,为用户提供政策深度解读与经济分析,提供各地在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可操作性强的新举措,为用户掌握当前经济形势、统筹工作提供决策参 考。每年30期,每期5份。 (五)《新华丝路情报》周刊。独家聚焦当周“一带一路”热点,解读“一带一路”相关政策,发布新华社国内外政经分析师独家而深入的调研报告,集纳国内外专家、机构最新发布的研究成果,跟踪沿线国家的政经环境并适时发出投资警示,深度剖析国内各省份的营商环境及“一带一路”建设实践。每年30期,每期5份。 (六)《市场监管信息周报》。以中、英、法、俄为检索语言,信息搜集范围涵盖美洲、欧洲、亚太等国家及地区,实时监控海外国家和地区最新出台和修订的市场及外贸政策,跟踪收集海外新兴产业、装备制造、能源产业的发展动向和前沿信息,聚焦热点舆情事件和海外经验对标研究,关注重点智库机构对质量安全和行业前景的研究成果。每年30期,每期5份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 验收期次说明: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事项,按照合同约定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15日内向成交人支付货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180天

10、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被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的相关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或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2.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违约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若在守约方发出上述通知后30日内,违约方未对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守约方有权在向违约方发出书面解除通知后解除本协议。 3.如果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本协议项下服务费用的3%,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应当补足差额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福州仲裁委员会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品目号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一)新华财经专业终端。围绕全球财经资讯、金融数据及市场行情,提供覆盖证券、外汇、固定收益、商品、基金及理财等全资产类别的综合金融信息服务新华财经专业终端对应帐号三个。 (二)“新华信用”平台。围绕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用信息服务,提供“新华信用”平台对应帐号三个。 (三)“新华丝路”多语种数据库。围绕“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有关的商品贸易和投资服务等经济信息服务,提供“新华丝路”多语种数据库对应帐号三个; (四)舆情分析报告。提供《党政舆情周报》50期,每期10份;《季度舆情分析报告》4期,每期10份;《年度舆情分析报告》1期,每期10份。 (五)金融风险监测报告。针对福建省金融热点、隐藏风险、舆论焦点等进行跟踪监测和深度分析。每年30期,每期5份。 品目号1-2:新闻服务 (一)专题调研。针对福建省经济发展中的重点议题,开展专题研究4次,并撰写调研报告。 (二)政务智库报告。针对国内外政务领域的先进经验、典型案例,进行深度研究,提供具有“独家、实时、专业、权威”的决策分析和决策研判报告。每年30期,每期5份。 (三)乡村振兴周刊。聚焦国家政策、农村改革、城乡融合、绿色发展、脱贫攻坚、产业经济等议题提供深度剖析和解读。每年30期,每期5份。 (四)经济分析报告。 经济分析报告是新华社经济智库核心品 牌,为用户提供政策深度解读与经济分析,提供各地在经济和社会管理方面可操作性强的新举措,为用户掌握当前经济形势、统筹工作提供决策参 考。每年30期,每期5份。 (五)《新华丝路情报》周刊。独家聚焦当周“一带一路”热点,解读“一带一路”相关政策,发布新华社国内外政经分析师独家而深入的调研报告,集纳国内外专家、机构最新发布的研究成果,跟踪沿线国家的政经环境并适时发出投资警示,深度剖析国内各省份的营商环境及“一带一路”建设实践。每年30期,每期5份。 (六)《市场监管信息周报》。以中、英、法、俄为检索语言,信息搜集范围涵盖美洲、欧洲、亚太等国家及地区,实时监控海外国家和地区最新出台和修订的市场及外贸政策,跟踪收集海外新兴产业、装备制造、能源产业的发展动向和前沿信息,聚焦热点舆情事件和海外经验对标研究,关注重点智库机构对质量安全和行业前景的研究成果。每年30期,每期5份。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乙方:中国经济信息社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华林路80号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57号
单位负责人:肖贵新单位负责人:徐玉长
委托代理人:
兰晓胜
委托代理人:
胡海明
联系方法:0591-88012982
联系方法:1396****769
开户银行:中信福州华林支行开户银行:工行北京菜市口支行
账号:7***6101831****0336账号:0200 0018 0900 4624 234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