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指挥中心信息化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乙方:厦门泽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XW[TP]2019002的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指挥中心信息化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C020299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1 | 批 | 国内 | 409860 | 409860 | 详见投标文件《详细报价书》 | 详见投标文件《详细报价书》 | 无 | ||||
| 合计: | 40986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玖仟捌佰陆拾元整(¥40986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 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福建省福州市福湾路811号;
4.3交付条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货物包装方式 5.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5.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5.2安装、调试 5.2.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5.2.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5.2.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5.2.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检验标准和方法 6.1.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通用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进行验收.甲方通过最终验收亦不能免除乙方在质保期内的质量保障义务 6.1.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安装现场后,甲方和乙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对用户许可证书、资料、介质造册登记,并与装箱单对比,如有出入应立即书面记录,由乙方解决,如影响安装则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到货验收完成后,视为乙方交付货物,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合格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承担,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合格交付甲方且支付款项后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6.1.4、试运行: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货物转入为期一周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6.1.5、最终验收 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95 | 验收合格后支付95%款项 |
| 2 | 5 | 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5%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 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2若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违约,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的,违约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 10.*** 签定合同后,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 10.3.2乙方逾期提供货物(服务)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 10.3.3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 10.3.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甲方有权扣减尾款。 10.3.5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3.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3.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违约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项目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须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期限为3年,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14.2乙方须提供免费维修电话,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并在24个小时内派遣工程师到达故障现场进行免费维修,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造成的损失按合同规定赔偿及负责违约责任。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在到达故障现场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先提供同款备用新机供甲方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免费保修期12个月内出现设备质量问题(同一故障发生二次),甲方则有权要求免费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
14.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4.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委托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更换配件时只能收配件成本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司法戒毒医院 | 乙方: | 厦门泽宇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福弯路811号 | 住所: | 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观日路52号302单元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骆锦镇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王先生1573****529 | 联系方法: | 1820****23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厦门观音山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2******0100224625 |
签订地点: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