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法院速印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17 0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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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南安市人民法院

乙方福州美之星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0***83]WS[GK]2019008南安市人民法院速印机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021001 速印机 速印机 1 国内 ***4***000 ***4***000 理想 闪彩印王FW***23(62A01CW) 节能
合计: ***4***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肆万伍仟元整(¥***4***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溪美街道湖中路28号

4.3交付条件:合同签订后 (1*** ) 天内交货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投标文件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 安装调试工作完成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后设备无任何故障后组织验收,验收通过交付项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试用期内设备无故障,在试用期一个礼拜结束后由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由业主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给我方,我方在30个日历日内支付总货款的100%。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

10、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最高不超过***%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主机彩色印刷输出速度120印/分钟(A4单双面同速)。 2、采用高速喷墨系统,使用环保型油性颜料油墨,分辨率600dpi,单支容量1000ml。 3、供纸容量:2000张。 4、印刷范围:310mm×***44mm。 ***、可连续工作12小时以上,不停机,不降速,符合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字印刷管理办法》中生产型印刷设备的要求标准。 6、可实现黑白、彩色高速扫描,标配自动送稿器的书刊型双面扫描,印件彩色扫描速度达到100张/分, 扫描模式:彩色、黑白、灰度、自动,扫描分辨率:600dpi,保存格式:PDF\TIFF\JPEG。数据保存方式:主机硬盘、电脑、电子邮件。 7、支持不同尺寸原稿的混合打印,复印,支持不同类型的文件一次性输出打印,能自动检测原稿尺寸,能自动选择相应的纸张进行印刷。 8、多功能整理器:功能达到交错分套出纸、面朝上出纸、装订等功能,可实现前后侧斜钉、平行钉、鞍式装订等装订位置。配打孔组件(2/4孔)出纸速度120页/分钟,纸张容量可达到1000张。 9、系统能实现红头、公章等彩色印刷,印件符合国家档案局字迹耐久性检测,印件符合耐久存档要求,工作过程不产生高温、臭氧及有毒、有害气体,通过国家办公设备及耗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可。 10、其它功能:中文彩色液晶触摸屏,插入封面,加密打印,自动原稿识别功能、多页面拼版,混合尺寸原稿,无级缩放,进纸盘选择,图像旋转,加入水印、页码和日期印刷,逐页打印,插页,交错出纸,分组分页分作业。

1***、其他约定

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其他:

 

甲方:南安市人民法院乙方:福州美之星电子有限公司
住所:南安市溪美湖中路28号住所:福州市仓山区康山里路6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游颖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82***9***12111
联系方法:13809******808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账号:693434***46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