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级新闻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级新闻宣传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级新闻宣传服务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级新闻宣传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广告服务 | 1 | 1155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省级新闻宣传服务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福建日报》于1949年8月25日创刊,作为新中国在八闽大地的第一张报纸,《福建日报》一直是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必备大报,创立至今一直发挥着党和人民群众的喉舌作用,主导八闽舆论,弘扬时代精神,在广大读者中塑造了客观、公正、真实、权威的形象,成为福建省覆盖面最广、发行量最大的报纸。广告内容客观、可信度强、印刷质量高,以其独特的权威性成为宣传企业、产品品牌形象的最佳媒体。
(2)依据《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直接送达交通行政处罚文书因难,可以委托其他交通管理部门代为送达,或者以邮寄,公告的方式送达。为全面推进福州市交通行政执法支队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工作,考虑到《福建日报》覆盖面广、发行量大、权威性强的因素,选择在其刊登违章业户或违章车辆车籍地在福建省外的交通执法文书公告,以期确保执法文书公告的效力。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福建日报新闻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市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大厦一层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 论证意见: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王雄生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无 |
| 高玲 | 闽江学院 | 无 |
| 肖航 | 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6月17日至2019年6月24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 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
本项目采购人: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支路59号
联系人:丁立凯
联系电话:1363****866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旺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南园路42号
项目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1785****949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福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福州市东部办公区3号楼
联系人:林先勤
联系电话:0591-87******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