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019-06-12 05:57: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福建省
  • 行政机关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乙方福建兴荣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5]XRD[GK]2019009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教室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2 2-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国内 495900 495900 详见标书 详见标书
合计: 4959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玖万伍仟玖佰元整元(¥4959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2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4.3交付条件:符合招标文件、采购合同及国家标准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采购清单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我司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我司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全部货物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后支付95%的货款
2 5 5%的余款于验收合格壹年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直至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因我公司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我公司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我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我公司违约,甲方有权向我公司收取20%中标价款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能弥补我公司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我公司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若我公司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我公司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2%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我公司赔偿损失。若我公司交货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予以退货和拒付款,我方退还已收的全部的合同款项,同时我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若在安装或维保过程中因我公司原因发生死亡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我公司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我公司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在补救违约而采取任何其他措施未能实现的情况下,即在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甲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我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所有功能室每项改造,进场施工前需要先跟甲方报备,改造期间注意保护大楼内各项设施,完工后离场前需要恢复公用场地原貌,修复破损物件,否则照价赔偿。

 

甲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乙方:福建兴荣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马尾区青州路77号(罗星西路82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青洲路67号福州海峡水产品交易中心及商务配套-B地块商务楼1(1A.1B)16层06商业(办公)。(自贸试验区内)
单位负责人:邓军单位负责人:魏少英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郑芳1395****593
联系方法:1805****28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账号:350501880****0001188


签订地点:福州市马尾区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