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畜禽标识招标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乙方:宁波宏伟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YFCG[GK]2019005的2019年福建省畜禽标识招标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有,另签线下合同作为补充协议。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2 | 2-1 | C210399 | 其他畜牧业服务 | 牛耳标、羊耳标 | 1000000 | 套 | 国内 | 0.155 | 155000 | HONGWEI | HW-002型、HW-003型 | 无 | ||||
| 合计: | 155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伍仟元整(¥15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接到生产通知后,20天内运达指定地点;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内具体申请耳标的各县级单位;
4.3交付条件:按约定时间交付,并经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投标价已含税金、包装、从供货方到订货单位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二次搬运等一切费用。 2、聚乙烯牛耳标、聚乙烯羊耳标采用无毒、无异味、无刺激、无污染的聚乙烯材料制造。负牌料、再生塑料不得作为制造畜禽耳标的原材料。牛、羊耳标头锥顶实体(金属头)均应采用纯黄铜制做,金属头与耳标须一次注塑成型,金属头锥底(露出部分)直径4mm、圆锥高(露出部分)3mm。 3、若中标企业不能满足采购方的畜禽标识生产需求,或者中标企业所生产的畜禽标识具有质量问题,采购方有权调整中标企业的供应区域。。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甲方按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60 |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和服务以及采购方书面通知要求交付耳标货物,采购方按实际采购数量向中标人每半年结算一次货款,本次采购标识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付款金额以申请畜禽标识的各县级采购单位按实际采购数量汇总后结算。 |
| 2 | 40 | 中标人按合同规定的价格和服务以及采购方书面通知要求交付耳标货物,采购方按实际采购数量向中标人每半年结算一次货款,本次采购标识的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付款金额以申请畜禽标识的各县级采购单位按实际采购数量汇总后结算。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协议签订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本合同期满后且无违约则可全额无息退还。乙方若违约,按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赔付。 汇款账号: 户名: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账号:1300****040008669 开户行:农行福州市鼓屏支行。
9、合同有效期
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之日起36个月。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甲方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 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0%。 1.2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5%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若乙方不能交货的(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不能交货,因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正常使用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 如果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4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5%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乙方: | 宁波宏伟畜牧机械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华林路123号 | 住所: | 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长河镇大路头路59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滨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1-87858992 | 联系方法: | 1588****772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长河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9507001040006807 |
签订地点:福建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