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鳌峰洲住宅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

2019-06-14 06:12: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福建省
  • 教育系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直鳌峰洲住宅管理中心

乙方福建省广电智能系统集成工贸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0624[GK]2018041-3福建省直鳌峰洲住宅区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第四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B060102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监控系统工程安装 1 国内 869988 869988 海康威视、华三等 详见报价部分的“投标分项报价表”
合计: 869988.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拾陆万玖仟玖佰捌拾捌元整(¥869988.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00号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1.1 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6.1.2 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卖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a. 出厂检验 卖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卖方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结果必须符合6.1.1验收标准的要求。 b. 安装调试检验 设备安装、调试过程,卖方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买方。 c. 最终验收 ⑴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卖方负责并会同买方及有关专家按6.1.1条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 ⑵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竣工结算完毕审核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95%
2 5 维保两年后付清剩余合同款的全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提供的设备不符合附件清单所列明细或技术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式及调换该设备,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10.2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付工程,应当根据逾期款额和逾期期限按照日千分之六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若因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所导致延期交付工程,则乙方不需对甲方进行赔付。 10.3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交付工程。乙方应负责整改至合同规定的质量技术要求。若不能保证甲方正常使用,乙方应按甲方损失进行赔付。 10.4乙方未提供设备保质、保修服务,或乙方提供的保质、保修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除要求乙方继续承担相关义务外,甲方可扣除乙方质保金不予支付。 10.5因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配件质量问题或施工过程中的疏漏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有违约,乙方愿意承担由此违约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安装和调试a: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的3天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安装,并负责调试至合格。 14.2 安装和调试b: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安装调试期内完成该项工作。如因乙方责任而造成延期,所有因延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3 技术培训:根据设备特点及技术要求,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进行使用操作、设备维修、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 其他相关条款: 14.3 所投设备应在国内设有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电话、维修力量及水平和服务内容。 14.4 质量保证期为贰年(保修期)为从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起计算。在质保期内若机件损坏,乙方应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14.5 无论是在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结束后,应在接到甲方机器故障报告2小时内作出反应,24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位提供咨询,维修等,并解决故障。不论节假日,不计任何额外费用。设备使用期内,设备维修时间超过48小时的,提供同规格备用机。 14.6 除非甲方因操作不当引发的事故外,任何由产品质量或设 计缺陷等原因引发的事故,均由乙方或生产厂家负责。 14.7 设备验收合格后至少每半年回访一次,并提供详细的设备维护保养检查报告。若保修期内三次因质量问题引起故障,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免费更换全新同型号设备给甲方,保修期从更换之日起计算。若更换后还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 14.8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只能收取配件费。系统软件则要求乙方必须终身免费升级服务。 14.9 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员工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期间出现如乙方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照价赔偿。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直鳌峰洲住宅管理中心乙方:福建省广电智能系统集成工贸有限公司
住所:台江区江滨中大道300号住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9号楼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许祥凯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程保荣
联系方法:1370****548
联系方法:1565****33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街支行
账号:账号:10**********010001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