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古泉州(刺桐)史迹补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乙方: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QZSCGZX[DY]2019002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古泉州(刺桐)史迹补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C020899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 1 | 项 | 国内 | 7000000 | 7000000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补报世界文化遗产文本相关技术工作 | |||||
| 合计: | 700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佰万元整(¥7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公布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市申遗办;
4.3交付条件:咨询报告采用国家文物局或采购方评审方式验收,由国家文物局或采购方出具相关文件证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工作阶段: 第一阶段(2019年7月底前):开展2019年5月下旬ICOMOS现场评估前期筹备技术指导;与ICOMOS研究同步推进专业工作,确定价值框架、主题、遗产点。 第二阶段(2020年2月1日前):开展并完成中文文本编制、英文校对,完成中文“征求意见稿”、中英文“正式报送稿”,完成排版制作,并配合评审、报送程序。 于9月底前完成核心章节中、英文版初稿; 11月底完成中、英文版征求意见稿; 1月中旬前完成中、英文版正式报送稿。具体时间节点以国家文物局审定要求的时间为准。 第三阶段(202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公布前):根据世遗评估机构的评估进程需要,提供可能发生的专业询问的技术回应。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咨询报告达到了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要求,采用 国家文物局或甲方评审 方式验收,由 国家文物局或甲方 出具 相关文件 证明。因本项目申报程序、验收方式暂存在不确定性,如各方均未出具评审验收文件,则以获国家层面认可的申报文件正式提交世界遗产中心为项目通过验收的证明。 评价方法:应符合2018年版《实施保护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申报要求。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提供项目建议书后一周内 |
| 2 | 40 | 申遗文本中文征求意见稿提交甲方后一周内 |
| 3 | 20 | 申遗文本英文正式报送稿提交甲方后一周内 |
| 4 | 10 | 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公布后一周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 2019年4月至 2020年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公布后一周。
10、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5、6条约定, 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承担已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已支付金额之和。 2.违反本合同第7条、第14条第3项约定, 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甲方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保证交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成果)不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被追究责任的,甲方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亦保证提供予乙方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双方同意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内容:
根据2018年6月的世界遗产委员会决议,以及 2019年4月10日泉州与ICOMOS于巴黎会商结果,古泉州(刺桐)史迹作为发还待议的申遗项目,按照国家文物局等国家相关部委要求,需要就遗产价值、遗产要素组合等进行研究和调整,于2020年2月1日前提交新一轮补报文本。经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申遗补报文本(2019年版)编制相关技术工作。乙方负责世界遗产申报工作流程规定的、与补报专业技术有关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1中文《申遗文本》正文、核心附件
1)按《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规定的申报格式,编写中文《申遗文本》正文全文(含文字、图纸);
2)提出《申遗文本》正文编写所需要开展的基础资料收集任务要求、专题研究任务要求,对技术方向和成果进行把关;
3)相关地形图解密处理;
4)核心附件汇编(含与遗产价值和遗产要素相关的专项研究结论,不包含《保护管理规划》);
5)国内评审汇报。
1.2《申遗文本》正文、核心附件的英文校对(不含具体翻译工作);
1)按项目进度,提供给翻译团队《申遗文本》正文、核心附件的中文稿;
2)根据申遗专业技术及用词规范,对英文翻译中的相关标准和注意事项提出要求,对翻译中遇到的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知识进行答疑;
3)根据翻译程序,负责英文初稿、修订稿、终稿共三次审校;
4)具体翻译团队遴选、翻译任务委托等工作由泉州方负责承担。
1.3申遗项目正式技术评估程序规定的专业“现场考察”的前期筹备工作技术内容指导;
1)从专业角度,提出考察要点、对象、路线的建议。
2)提供遗产点解说词的专业内容要点,指导泉州讲解人员编写全文,对讲解词成果进行修改把关;
3)协助遗产地开展一次现场预演;
4)负责正式考察全程中涉及的专业技术讨论及应答(不含遗产点讲解、现场翻译);
1.4申报文件(中、英文版)正文及核心附件排版制作
1)负责申报文件(中英文版)排版;
2)成果印刷份数:正式报送稿中、英文各10套,共计20套;(超出20套部分据实增补印刷费用)
1.5本轮申报与评估过程中,回应世遗评估机构询问的专业技术文件的中文正文编制及英文校对。
2. 形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咨询任务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乙方向甲方提交中、英文申遗文本正式报送稿纸质文件各10套,PDF格式电子文件各1套。
3.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负责按乙方要求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申遗文本编制所需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包括遗产点史实性资料、照片/图片档案资料、遗存测绘图、地形测绘图、相关专题研究成果、保护管理情况基本信息等,以乙方提出的基础资料清单为准。
甲方负责协调政府各部门、以及各相关专业单位与乙方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申遗专业技术工作。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拾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1.乙方不对国家层面认可的申报文件正式提交世界遗产中心后的申报结果负有责任。 2.本合同不包含《保护管理规划》工作内容及咨询费。 3.本合同不包含经ICOMOS研究建议增补的原16处遗产点之外的遗产点所涉及的新增工作量及咨询费。 4.申报进程中如产生超出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工作内容的重大调整或增补工作内容,甲、乙双方应协商并重新核定技术工作内容及咨询费。
| 甲方: |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乙方: |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住所: | 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505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36号A座12层东 |
| 单位负责人: | 陈惠平 | 单位负责人: | 宋源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525****506 | 联系方法: | 1***1689057 |
| 开户银行: | 泉州市工商银行营业部 | 开户银行: | 招商银行北京东直门支行 |
| 账号: | 1408****09022003421 | 账号: | 110912334010508 |
签订地点: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