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2019-06-13 1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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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乙方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XZB[GK]2019014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10203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1 国内 1440000 1440000 华测检测
合计: 1440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肆万元整(¥144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一年监测12次,每月一次,采样次月提交上月报告,每季第一个月20日前提交上季度季报,2020年7月提交年度报告,纸质5份、光盘5份。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文山里211号。

4.3交付条件:按季度验收通过后支付合同款的25%,一共四期。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附站点位置处采样;每次采样必须有现场采样照片;中标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性检查。 2.采样时间按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提供的“水质采样时间安排表”执行,采购人有更改的,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更改采样时间。 3.一年监测12次,每月一次,采样次月提交上月报告,纸质3份、光盘1份;每季第一个月20日前提交上季度季报,2020年7月提交年度报告,纸质5份、光盘5份。 4.中标人须负责采样站点突发性污染事故观察及采送样,采样站点遇上游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时,采样人员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告半小时内出发前往事故站点进行采样分析,次日提交分析成果。 5.质控方案包括采样、样品保存、运输、交接样、分析方法、分析过程、数据存储、评价依据、评价方法、报告等至环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每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至少一个站平行样、一个项目盲样同步分析并按季度单独出据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25 中标人的报告提交验收合格,采购人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5%的合同款,全年分4次付清(中标人应出具等额发票)。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2)盲样考核报告;(3)分析报告。
2 25 中标人的报告提交验收合格,采购人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5%的合同款,全年分4次付清(中标人应出具等额发票)。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2)盲样考核报告;(3)分析报告。
3 25 中标人的报告提交验收合格,采购人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5%的合同款,全年分4次付清(中标人应出具等额发票)。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2)盲样考核报告;(3)分析报告。
4 25 中标人的报告提交验收合格,采购人次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25%的合同款,全年分4次付清(中标人应出具等额发票)。申请付款需提供如下材料:(1)金额内容与申请付款金额内容相同的正式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各壹份;(2)盲样考核报告;(3)分析报告。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

9、合同有效期

1年

10、违约责任

无法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福州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乙方:厦门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12号和辉花园5座101等单元住所:厦门市海沧区霞阳路8号2#厂房第三层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王在彬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吴晓德
联系方法:1390****794
联系方法:1825****18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分行营业部
账号:账号:592 902 654 010 703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