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6-13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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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乙方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91]MZZJ[TP]2019002漳州高新区靖城园区供热规划和热电联产规划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热力生产和分配服务 其他热力生产和分配服务 1 国内 288000 288000 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规划报告
合计: 288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捌仟元整(¥2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6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漳州高新区管委会

4.3交付条件:验收通过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咨询内容:根据现行城市规划法,以及建设部、国家计委《关于加强城市供热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发展供热的若干规定》,进行供热规划报告编制,具体包括: (1)配合甲方热用户、热负荷调查、根据热负荷调查情况进行供热及供热管网布置规划; (2)对规划范围内已有热源重新布局、规划,推荐新增热源的建厂厂址和装机方案,并对其进行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 (3)供热规划报告内容包括:供热现状与热负荷、热源、供热与集中供热及供热、热力网、热电厂在电力系统中的作用、节能和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实施供热及供热规划的安排意见、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以及结论及建议等; (4)供热规划报告内容包括:热负荷与发展规划、电源和电力发展规划、热源布局及机组选型方案、能源利用效率评价、环境保护、投资估算与经济效益分析、结论及建议等; 5.2、咨询要求: (1)根据国家和电力行业深度要求开展工作。 (2)应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中所列工作内容,配合甲方收集基础性设计资料,并对设计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3) 应协助甲方完成有关部门的审查及项目核准工作。 5.3、咨询方式:乙方通过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进行供热专项规划编制,并形成报告。 5.4、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 (1)根据乙方要求甲方应提供的基础资料。 (2)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 。 (3)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 乙方提供资料要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供。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 向甲方提交报告。 (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按国家和电力行业标准 。 (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 由甲方组织进行审查。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另行确定。 (5)乙方提交报告送审稿后六个月内未组织审查,视为审查通过。 (6)因乙方原因造成报告审查未通过,乙方负责修改、完善,直至通过审查;非乙方原因造成审查未通过由甲方负责。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成果需经高新区组织的专家论证会通过,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验收通过后支付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10、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4.1条约定,应当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额仟分之二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7条约定,应当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额仟分之二的违约金(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提交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14.2双方确定: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双方所有。 14.3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按现行电力行业标准规定执行。 14.4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项目负责人共同签字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技术交流形成的会议纪要。 14.5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 甲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乙方提交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文件及咨询成果 。 (2)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二年。 (4)泄密责任:相关法律责任。 乙方:(1)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未经乙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有关本工程的技术文件 。 (2)涉密人员范围:乙方所有人员。 (3)保密期限:二年。 (4)泄密责任:相关法律责任。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乙方:中国电建集团福建省电力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68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周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郑昀
                联系方法:6620580
                联系方法:1376****18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五四北路支行
账号:账号:1402****09003424428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