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五小学生阅览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植物园配套设备及安装工程桥头幼儿园操场改造和监控设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霞浦县第五小学
乙方:福州捷威特电子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0921]YS[GK]2019008的霞浦五小学生阅览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植物园配套设备及安装工程桥头幼儿园操场改造和监控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A0699 | 其他家具用具 | 霞浦县第五小学学生阅览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学生植物园配套设备及安装 | 1 | 批 | 国内 | 907***00 | 907***00 | SONIC、GXT等 | SONIC-PRO TV-10SY、GXT-B380/100等 | 无 | ||||
| 合计: | 907***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玖拾万零柒仟伍佰元整(¥907***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港街道桥头村1号霞浦县第五小学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细按标书文件的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里面的投标响应。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本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家相关的执行标准、技术要求;材料设备制造厂家的产品标准、投标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 ***.2施工期间,若采购人提出主要施工材料在进场前应出具产品合格文件、检测报告,中标人应及时提供并经采购人审核后方可使用于施工,其性能及技术指标应达到施工图中提供的相关参数及要求。若检测不合格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成交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验收时中标人代表必须在场,中标人在施工完毕后,在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条款及附件(含图纸、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及取样检测报告进行整个项目的验收。如未通过验收,中标人必须在验收之日起三个月内整改至全面符合验收要求,并通过验收,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误壹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由采购人将从中标人的工程款或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给予直接扣除。 ***.4中标人施工后,凭采购人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报告,中标人可到采购人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合同签订后,货物进场一次性支付30%,中标方需提供相等额发票 |
| 2 | 6*** | 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6***%,中标方需提供相等额发票 |
| 3 | *** | 一年质保期后一次性支付***%,中标方提供相等额发票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 是。履约保证金百分比:***%。说明: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交合同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10、违约责任
10.1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成交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 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因成交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 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成交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 部门处罚。。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我方保障采购人在使 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 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采购人无关,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 致损失的,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采购人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其他约定
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其他:□无。□无 。
| 甲方: | 霞浦县第五小学 | 乙方: | 福州捷威特电子有限公司 |
| 住所: | 霞浦县松港桥头村226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儿童公园路10号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上旭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93-8869988 | 联系方法: | 1***88014***81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 |
| 账号: | 账号: | 1310****040041266 |
签订地点:霞浦县第五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