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医院高压氧舱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12 04:0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福建省
  • 医疗系统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医院

乙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0823]HY[GK]2019007上杭县医院高压氧舱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高压氧舱 1 国内 1148000 1148000 烟台冰轮、重庆康如来 YC2600 J-X 、KRL-HY100R/I
合计: 1148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肆万捌仟元整(¥114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上杭县医院整体搬迁新址龙翔新城 业主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符合验收要求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货物为原厂未启封全新包装、出具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溯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齐全。 6.1.2.由甲方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必要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对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外观、配件及工程的质量等。6.1.3.进口产品要提供原产地的证明、海关报关单等合法进货渠道证明以及检验检疫单,乙方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具体要求按依照招标文件盒投标文件的承诺以及合同约定,将设备、系统安装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6.1.4.厂家免费提供接口支持,配合院方做好设备数据信息和医院信息系统的对接。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0 设备安装完成,初步验收合格
2 2*** 新院启用,设备运行正常,验收合格
3 20 设备正常运行3个月后
4 *** 质保期(正式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到后,无质量问题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说明:在签订合同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中标金额***%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乙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2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如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并可进一步提出追索和索赔:10.2.1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采购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10.2.2乙方提供的产品不是原装正品或来源渠道不合法、不合规,不能享受原厂或原厂认可的售后维修机构售后服务的;10.2.3乙方逾期交货(包括整修、返工、补交或由需方提出更改、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等)的,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五偿付违约金;10.2.4乙方不能交货或不能完成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除外),乙方应双倍返还买方支付的定金;10.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的;10.2.6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10.3本合同所有设备、材料的制造、安装及服务,都必须由乙方自己或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视为乙方违约,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10.4乙方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采购人有权扣减尾款。10.***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10.6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0.7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10.8本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人与乙方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 (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全套设备验收合格后免费保修2年,制定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保质期结束前一周,做一次全面检查。。 14.2、提供高压氧舱医生培训上岗证服务,培训机构安排及机构培训费由乙方承担。 14.3、提供高压容器经检证书服务,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4、乙方承担设备的叉车卸货及吊装到位,所涉及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4.***、安装调试培训使用:乙方制定完善的安装调试和培训方案。

1***、其他约定

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其他:□无。□

 

甲方:上杭县医院乙方: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上杭县临江镇解放路641号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2801单元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许晓曦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陈哲
联系方法:0***97-31***77 联系方法:1***06077307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杭支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开元支行
账号:14100***09022010487账号:432******8368839


签订地点:上杭县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2日2019年***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