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沉船残骸清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沉船残骸清障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厦门港航道管理站对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沉船残骸清障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沉船残骸清障项目
2、采购内容及要求: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 1 | 水运工程总承包服务 | 1 | 4900600 |
3、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目前存在两处沉船残骸,其中永超轮沉没于2003年10月,位于厦门港主航道AC航段Y2#灯浮附近,漳州货9039沉没于2015年2月,位于3#锚地与主航道的连接水域内。上述两艘历史沉船经厦门海事局前期向个体船主发出“限期打捞清除沉船的通知”后,个体船主组织了部分打捞,声明无力承担沉船的打捞费用,且放弃沉船所有权后就难以联系。随着厦门港主航道扩建四期工程完工并投入运营后,主航道进一步拓宽、增深,在厦门港主航道周边通航水域的两处沉船残骸对厦门港通航安全的影响更加突出,尤其是在水流的影响下可能导致沉船 位置的不确定变化。为保障主航道安全畅通,消除通航水域安全隐患,须启动沉船清障工作。
4、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次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项目,预算为¥490.06万元,控制价为¥300.6474万元,鉴于该项目受天气条件影响较大、不可见因素较多,已两次公开招标失败、三次竞争性谈判,且后两次竞争性谈判仅有一家供应商(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报名并参与。本项目情况符合《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第十九条“在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中,对谈判文件或者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补充确定参加谈判或者询价的供应商。经补充后,对谈判文件或者询价通知书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与两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或者询价;只有1家的,可以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为加快推进清障工作,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5、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厦门港务疏浚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东渡路125号之二
6、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职称) 及专家论证意见: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称 |
| 许长兰 |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
| 柳文明 | 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 张彦伶 | 厦门太古飞机工程有限公司 | 无 |
7、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2019年06月11日至2019年06月18日。
8、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9、本项目采购人:厦门港航道管理站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东渡路127号一、二层
联系人姓名: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2-2******
采购代理机构: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海沧街道沧虹路95号第八层B区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2-5******
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厦门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98号财经大厦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592-2******
厦门港航道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