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2019-06-11 11:30:00
  • 其他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福建省
  • 其他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

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0]ZXFZ[CS]2019003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保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499 其他保险服务 2019年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保险服务 1 国内 600000 600000 人保财险 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2019年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合计: 600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签发保险单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西门原体彩大楼5楼

4.3交付条件:按签订合同执行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2019年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保险服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本项目的验收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日内进行,乙方验收中应使用甲方提供的《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单》格式,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验收单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 合同生效后,供应商应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由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中标 人提供购买服务总价***%的预付款。 a.供需双方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正本壹分; b.由供应商提供的预付款支付报告正本壹分; c.金额为合同价***%的正式发票。
2 *** 项目经过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提供下列单证和文件,由采购人以转账的方式向供应商提供购买货物总价***%的货款。 a.供需双方签订的有效经济合同正本壹分; b.由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尾款报告正本壹分及验收单; c.金额为合同价***%的正式发票。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共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合同法。 10.2乙方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采购文件中未予列明)。 10.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a.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b.迟延履行合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c.有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d.将合同转包,或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参保对象:参加竞赛的青少年儿童运动队和参加活动的青少年儿童(均包含领队或教师等),赛会和活动的工作人员(包含裁判、志愿者等)。 14.2 参保人数:参保人员以比赛前出具的秩序册上的名单投保,在比赛中随时进行增补,最终以比赛后省体育局出具的名单为准。 14.3参保时间:2019年5月1日零时起至2020年4月30日24时止,共一年。 14.4 技术要求 a. 每次赛事的保障区域:全国范围内赛事组织者规定的宾馆酒店及参赛场所,以及参赛人员由组织者负责组织的从离开居住地到参赛场地间途中交通工具上的意外事故。 b. 每次赛事的保障时间:参保人员从居住地出发起到回到居住地为止。如赛前或赛后的途中的交通非组织者组织,则保障的时间为入住组织者组织的酒店到赛事结束为止。 备注:①报到日与结束日为竞赛规程中写明比赛时间的前两天与后一天;②、非赛事组织者组织、安排的活动、场所出险的不在承保范围之内)。 c. 追溯中标前已开展的2019年5月1日后全省青少年体育赛事及活动已发生的保险事故责任。 d. 死亡赔偿额不低于40万元/人(含赛事期间意外猝死),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不低于200元/人。 e 保险公司需指 定专门服务小组全程负责,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f. 免费对我方保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4.5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提前将所有主办的赛事(活动)计划告知乙方; b. 协调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所需要的帮助; c. 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乙方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对乙方服务质量开展工作评估。 14.6乙方权利、义务 a.出险后协助被保险人收集和递交理赔材料,持续跟踪服务,确认理赔成功、赔付金额到位,将最终理赔结果报甲方备案。 b. 乙方可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足额拨付项目经费; c.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按本合同如实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按标准完成项目任务。 d. 合同履行期间,因漏报、错报、少报等参赛人员等乙方原因,造成保险不能赔付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体育基金管理中心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路151号西门原体彩大楼5楼住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233号
单位负责人:林岩单位负责人:骆少鸣
委托代理人:
陈怡宁
委托代理人:
林晓重
联系方法:张其宇0591-88011392
联系方法:1365***17355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五四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59190260***0404账号:1402****09023100455


签订地点:中国福建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