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保洁服务类采购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
乙方:福州市鑫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2]CCZB[GK]2019008的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保洁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C1204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3 | 年 | 国内 | 459929.9 | 1379789.7 | 福州市鑫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鑫华物业 | 无 | ||||
| 合计: | 1379789.7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柒万玖仟柒佰捌拾玖元柒角(¥1379789.7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人员到岗;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郑和东路250号长乐区中医院;
4.3交付条件: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医院日常卫生保洁。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采购人根据每月考核进行验收,验收通过支付相关费用。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4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5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6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7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8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9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0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1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2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3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4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5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6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7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8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19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0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1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2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3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4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5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6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7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8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29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0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1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2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3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4 | 2.8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5 | 2.4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 36 | 2.4 | 医院各科室职工满意,第三方满意度调查患者满意率位居本区直医院前列,福州地区中医院前列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6月14日至2020年6月13日。
10、违约责任
1.甲方按时支付保洁服务费给乙方,若逾期则甲方向乙方每日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2.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合同,须向对方支付月保洁服务费2倍作为违约金,并赔偿对方由此而造成的损失;3.在合同期内,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乙双方协商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在项目所在地的福州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投标人应接受院方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及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2、按招标文件规定实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甲方、乙方各执贰份,送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 甲方: | 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 | 乙方: | 福州市鑫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东路250号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达明新村7座106号 |
| 单位负责人: | 陈久亮 | 单位负责人: | 陈华耕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1289***18 | 联系方法: | 1598****518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福州东门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313****040006593 |
签订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中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