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县全域旅游标识系统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屏南白水洋鸳鸯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3]MZZJ[GK]***19003的屏南县全域旅游标识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标识系统 | 1 | 1 | 国内 | 1766986 | 1766986 | 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详见投标文件 | 无 | |||||
| 合计: | 1766986.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陆万陆仟玖佰捌拾陆元整元(¥1766986.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货到安装完成并经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经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 验收标准:货物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6.1.1 验收方法: 6.1.2出厂检验:中标人在货物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4.1验收标准的要求。 6.1.3安装调试检验: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采购人。 6.1.4中标人均需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所选择的第三方需经过采购人认可),对中标人供货后的全部产品在安装前进行验收和完工后进行总验收,并由第三方分别出具验收报告。为保证货物用材质量和环保,有权随机对货物进行破坏性抽样检验,检验中被破坏的货物价款由中标人承担。 6.1.5有资质的第三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中标人应及时整改。 6.1.6在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合同签订生效后10日内支付预付款 |
| 2 | 40 | ★全部安装完成后10日内支付 |
| 3 | 27 | ★全部经验收合格后10日内支付 |
| 4 | 3 | ★质保期结束后10日内支付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选择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形式,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后10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0、违约责任
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15.6 任何一方中途解除合同,或因违约被守约方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 15.7 乙方逾期提交货物并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应当支付 1000 元违约金,逾期***天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
| 甲方: | 屏南白水洋鸳鸯溪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乙方: | 福建省新墨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住所: | 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政府外事楼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金岩路157号碧全产业园2号楼518 |
| 单位负责人: | 郑福平 | 单位负责人: | 廖卫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3-3309066 | 联系方法: | 1500****17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50501880****0002963-0004 |
签订地点:屏南县古峰镇县府路1号政府外事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