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春节慰问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6-06 0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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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乙方福建佳丽斯家纺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500]ZJ[GK]2019002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春节慰问物资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毯子 毯子 8000 国内 163 1304000 佳丽斯 200cm*230cm/3200g
合计: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零肆仟元整(¥***)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4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完成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标的: 包号:1;品目号1-1;品目名称:毯子;商品名称: 毯子; 数量: 8000; 计量单位 : 件; 产地类型: 国内 ; 单价: 163; 金额:1304000; 品牌: 佳丽斯 200cm*230cm/3200g; 总金额:*** 元。 型号技术指标: 1、规格: (1)毛毯:8000床 (2)重量:3200g;尺寸:200cm*230cm; (3)产品等级:合格品 2、质量: (1)具有国家级\省 级检测部门检测报告; 3、执行标准:FZ/T61004-2017 4、安全类别:GB18401-2010(B)类 5、毛毯面料: (1)绒毛:100%聚酯纤维,采用绒毛平纱; (2)基布:100%聚酯纤维,满穿织造工艺; 6、工艺要求: (1)印染:采用环保印染,颜色鲜艳、色泽靓丽牢固、久用如新,不褪色; (2)绒毛:采用双层亲肤感更强的超细柔、100%聚酯纤维为原料、毯面蓬松、手感轻柔顺滑、不掉毛; (3)包边:采用加宽包边,具有超宽的包边工艺,包边锁线紧密均匀,紧实耐用,不脱线,不掉线; 7、包装: 包装要求:每条毛毯需用牛津布袋或无纺布袋或复合袋单独包装,包装袋应精美高端大气,且需标识“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赠”字样,外箱采用纸箱包装,每箱装4条,包装箱打包应牢固。每箱外需贴条码单,外箱贴应含内容有:“条码单”“产品名 称”“数量”“生产日期”“承制单位名 称”等,标题为黑色宋体字,标贴位置醒目,尺寸大小适中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2 5 无质量问题半年内付清支付剩余的5%,采购人付款前,中标人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 5%。 说明:①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前,应向采购单位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做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全部安装完毕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②该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结束无售后服务问题时,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给中标供应商。③该履约及维护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提交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9、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为壹年,自合同签订有效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10、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标准交付货物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所交付的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绝部分或全部货物,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被拒货物货款的20%的违约金。 (2)供应商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①如果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足额交货(不可抗力除外),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按迟交货物金额的1%(每日)计算,但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金额的30%。 ②若供应商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采购合同,供应商仍应按上述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③若供应商不能交货的,供应商应按货款的3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3)供应商所供货物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①若供应商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有权要求供应商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②依据合同规定采购人提出换货的,供 应 商应在20天内无条件更换至合格,换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更换后的产品还存在质量问题,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供 应 商全额退还货款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偿付货款的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采购人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继续对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4)采购人权利: 违约金及对采购人损失的赔偿金均可由采购人直接从未付的合同货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5)违约终止合同: 供应商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违约行为,在采购人发出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①如果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 ②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义务。 (6)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乙方所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货物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采购人交易价15%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

 

甲方:泉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乙方:福建佳丽斯家纺有限公司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B幢281室住所:龙岩市南城翠屏路1号
单位负责人:陈金忠单位负责人:陶勇强
委托代理人:
陈小丽
委托代理人:
林永健
联系方法:0595-22500636
联系方法:1362****323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408****296****2450账号:415658***562


签订地点:泉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