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政务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6-06 0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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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厦门市信息中心

乙方厦门服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200]WS[GK]2019011厦门市信息中心厦门市政务信息系统三级等级保护服务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甲乙双方确认后,可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技术背景资料; 1.3.2可行性论证报告; 1.3.3技术评价报告; 1.3.4技术标准和规范; 1.3.***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 1.3.6招标成果文件:采购结果抄报函; 1.3.7其他: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认并共同签署的补充协议、项目变更等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1 国内 1376000 1376000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合计: 13760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柒万陆仟元整(¥1376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年半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4.3交付条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说明及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均为验收依据。

***、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服务的要求如下: ***.1.1技术服务目标: 按照目前国家最新颁布的等级保护标准和实施办法及省市等级保护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差距测评服务体系和工作流程,为厦门市党政机关信息系统提供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服务。测评服务需确保备案系统符合三级等保要求且通过专业测评机构的等级保护测评,取得测评结果为基本符合以上标准的测评报告,并获得市公安局颁发的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书。若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等保2.0)正式发布后需按照相应标准开展测评服务。 ***.1.2技术服务内容: (1)针对市 级信息化项目等级保护工作建立一套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标准的等级保护服务工作流程和体系。 (2)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针对市 级信息化项目(包括政务应用系统(含内外网)、基础网络平台、云计算平台等)的首次备案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定级、专家评审、差异分析、协助整改、复测、等保测评与备案服务等服务内容。确保申报系统符合3级等保标准的基本要求且通过资质测评机构的等保测评,并获取公安部门颁发的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证明,备案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2个。 (3)为推进等级保护开展而进行的一系列相关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包括不限于宣传活动、安全检查、网站安全检测、等级保护培训等内容。 (4)提供现场测评相配套的一系列服务工作。负责测评前系统建设方与测评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测评中现场等级保护测评的协助工作,测评后根据测评机构初测结果配合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测评机构等工作,直至建设方获得《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且符合3级等保标准的基本要求,获取公安部门颁发的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证明。 (***)本项目报价包含测评费、服务费、资料费等相关费用。 ***.1.3技术服务方式: 针对纳入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均需提供现场安全服务,评估结束后按照不同的等保服务进度分别整理提交完整的报告,提供7×24小时客服电话等多种方式的技术支持服务。 (1)本地化的技术服务:按照客户需求,在必要的情况下,上门现场服务。 紧急事件服务响应 现场服务响应 长期技术支持 (2)电话服务:通过移动通讯的方式,为客户解决问题。 (3)工作报告:对所承当的项目维护定期做工作情况、问题分析、意见建议等内容的工作报告。 (4)培训:适时的有针对的培训。 (***)服务期限:由签订合同起一年半。 6服务形式:针对纳入服务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内容提供现场安全服务,随时为厦门市信息中心提供涉及咨询、辅助决策等配套服务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2.1技术服务地点:厦门市信息中心统筹协调服务地点; ***.2.2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半内; ***.2.4技术服务进度: 项目合同或项目实施计划(方案)规定了整个项目工程的完成时间和项目的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组织资源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 如果项目的关键节点的完工有较大延期发生,项目经理应对延期原因备案,同时书面告知质量审核员,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为保证评估项目中的等级保护差距测评有效的工作,并保证整个项目的可控,需要双方共同组成安全测评小组并在评估之前举行会议,予以讨论,并形成正式文字资料, 即书面确定双方在评估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在评估期间双方将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完成各自的职责。 ***.2.4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在项目的服务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整个项目的管理参考项目管理协会PMI 提出的项目管理方法学,以及一些安全专业领域的专家、顾问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规范管理实施。同时通过规范化的项目管理,保证项目进程中的过程的质量。 项目实施的质量控制关键点包括: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安全级别目标;服务提供方的质量管理计划;以质量预控为重点,遵循“预防为主、动态管理、跟踪监控”的方法,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 ***.2.***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双方确定,甲方应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6.1.1验收依据:本服务项目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项目服务实施计划、项目服务登记手册、项目服务总结报告及国家相关服务标准作为验收依据,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6.1.2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内容: 按照目前国家最新颁布的等级保护标准和实施办法及省市等级保护监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建成一套完整、规范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差距测评服务体系和工作流程,为厦门市党政机关信息系统提供等级保护三级测评服务。测评服务需确保备案系统符合三级等保要求且通过专业测评机构的等级保护测评,取得测评结果为基本符合以上标准的测评报告,并获得市公安局颁发的安全等级保护三级备案证书。若等级保护相关标准(等保2.0)正式发布后需按照相应标准开展测评服务。 6.1.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 提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针对市 级信息化项目(包括政务应用系统(含内外网)、基础网络平台、云计算平台等)的首次备案系统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定级、专家评审、差异分析、协助整改、复测、等保测评与备案服务等服务内容。确保申报系统符合3级等保标准的基本要求且通过资质测评机构的等保测评,并获取公安部门颁发的等级保护第三级备案证明,备案的项目数量不少于12个 6.1.4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服务项目文档和项目服务成果等,经甲方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 6.1.***验收的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为项目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验收地点为项目服务所在地。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 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结算币种均为人民币。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相应合同金额的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合同总金额***%的项目预付款项(即陆拾捌万捌仟元整,¥ 小写688000元)的财政支付手续
2 *** 项目服务期满,经甲方确认乙方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后,由乙方提出项目验收的书面申请,经甲方认可并按要求组织项目验收(即终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项目合同总金额的全额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剩余款项(即陆拾捌万捌仟元整,¥ 小写688000元)的财政支付手续。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10、违约责任

双方确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项目服务工作停滞或延误的,按以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项目服务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环境而导致乙方服务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乙方不承担延误责任; 10.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从合同约定完成之日起,每延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 10.3若延期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返还甲方已支付的项目服务经费。除此之外,乙方还应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一是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二是乙方须如数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仲裁不成,可诉求法律解决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4.1.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提供完成项目服务所需的服务环境和相关资料; (2)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协调、协助工作; (3)对乙方提交的有关项目服务文档进行审核、修改完善和最终确认; (4)按照合同约定,负责组织对本服务项目的验收,分阶段支付项目服务费用,按时办理财政支付手续。 14.1.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履行项目目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服务内容,确保项目服务质量; (2)安排具有专业技术经验的技术骨干承担该项目的服务工作;若甲方认为乙方安排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够称职可随时提出更换,乙方必须积极予以响应并安排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项目的服务工作; (3)乙方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4)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 (***)保守甲方为本项目的实施所提供的各类技术资料和各种资源的秘密; (6)按照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酬劳。 14.2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履行保密义务。本合同履约结束后,本条款仍然有效。 14.2.1甲方的保密义务: (1)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对于乙方提供的涉及商业机密的相关介质,甲方可以在本单位内部使用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和使用。甲方对乙方在本次服务期间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及采用的各种技术方法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资料透露给其他第三方。 (2)人员范围:参与项目工作的所有人员; (3)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 (4)责任:承担因甲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4.2.2乙方的保密义务: (1)乙方对从事项目的人员进行必要的保密教育,要求其对从事的项目的内容保密; (2)乙方对涉及甲方项目的工程资料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及乙方公司其它无关人员; (3)乙方因项目建设或维护需要或便利,知悉项目或其它涉及甲方秘密内容的,除因履行项目需要外,乙方应要求其具体工作人员不得持有、复制、以各种形式告知他人; (4)涉及计算机软件系统开发的,乙方保证妥善保管好不同版本的源程序。不得以任何理由和途径泄露给其它单位及乙方公司其它无关人员; (***)乙方在项目实施、维护中提供安全管理措施的,如口令验证手段,应当妥善保管,并在项目验收后,及时移交,不得持有或任何形式告知他人; (6)人员范围: 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 (7)期限:无期限限制,永久保密; (8)责任:承担因乙方泄密所引发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4.3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14.4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 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第一时间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违约一次,支付违约金***00元。 乙方必须保证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时间投入该项目的服务,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变更。否则,每更换一人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的违约金。 14.***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原因。“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战争、台风、地震等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过失和疏忽; (2)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7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将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基本情况通知另一方,并附上当地有关职能机构出具的证明。恢复正常后,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另一方; (3)《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4.6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7双方约定的其他相关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8乙方承诺: (1)本项目自签订之日起,为甲方不提供驻点服务,确保有足够的技术力量和时间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技术服务; (2)在服务期内,无论发生任何问题,保证做到及时响应,从速从快解决,让甲方满意; (3)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免费为甲方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支持和咨询服务。 14.9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其他约定

1***.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其他:

 

甲方:厦门市信息中心乙方:厦门服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住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观日路12号403单元
单位负责人:甘泽宇单位负责人:栾江霞
委托代理人:
赵建华
委托代理人:
万亮
联系方法:0***92-28***8728
联系方法:18*********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滨北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市厦港支行
账号:***001040000302账号:40327001040010716


签订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08号振业大厦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