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第二医院信息安全运维及等级测评服务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龙岩市第二医院
乙方: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0]F[GK]2019058的龙岩市第二医院信息安全运维及等级测评服务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 1 | 1-1 | 安全运维服务 | 信息安全运维服务 | 1 | 年 | 国内 | 235400 | 235400 | 海峡信息 | 定制 | 无 | |||||
| 1 | 1-2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服务 | 1 | 年 | 国内 | 99600 | 99600 | 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 | 定制 | 无 | |||||
| 合计: | 335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伍仟元整(¥335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北城双洋西路8号第二医院指定科室;
4.3交付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1:信息安全服务内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内容:根据本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合同、相关承诺及有关国家、行业规定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30 | 完成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服务并收到“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提供的测评报告后支付合同总款的30% |
| 2 | 70 | 信息安全运维服务期满1年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款剩余的7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本安全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0、违约责任
10.1、服务期间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项目保密协议条款均构成违约,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调查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利不予验收。10.5、乙方承诺在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检测和加固完成之后,如果由于已公开的高危漏洞被网安部门正式通报批评或遭受黑客成功攻击,经分析是由于乙方的失误造成的,乙方必须进行紧急响应并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否则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乙方逾期提供服务超过7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负责、高效地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安全服务。
14.2. 乙方可以根据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工作次序和时间,但合同有明确规定的时间,如需变更,需要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对服务时间作适当调整。
14.3.安全服务过程中,乙方对于可能给甲方造成的影响,必须做好风险规避的准备工作,并要把各种风险告知甲方,乙方的行为不能影响甲方的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如造成业务运行缓慢、部分功能使用异常和业务中断等),若因乙方操作不当对甲方业务系统造成严重后果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人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4.4.乙方每次完成服务内容后应在两周之内向甲方交付电子版文档,如无法按时交付文档需及时与甲方协商。
14.5.乙方对甲方的培训服务完成后应提供相应的培训材料。
14.6.服务期内甲方需要对乙方服务的网络及系统开展信息安全等级测评或根据其他大型信息安全检查结果做整改乙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龙岩市第二医院 | 乙方: | 福建中信网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住所: | 龙岩市新罗区北城双洋西路8号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10号楼421室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马碧珍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25****292 | 联系方法: | 1595****894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台江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11721****100112485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