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学院SOPC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2019-06-05 02: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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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

乙方福州海峡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CCZB[GK]2019005-1福建工程学院信息学院SOPC实验系统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A02100199 其他自动化仪表 SOPC实验系统 1 国内 516100 516100 北京杰创永恒科技有限公司 JC-SOPC-II
合计: 5161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壹万陆仟壹佰元整(¥5161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到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福建工程学院

4.3交付条件: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若乙方投标文件要求及标准高于招标文件,按高标准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 (1)甲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应按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验收规范要求、设备清单及货物的品 牌、参数、外观、配件、数量及安装调试后的使用性能等进行验收。有可能做破坏性实验检查材料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2)产品质量须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须符合技术参数。 (3)货物应通过国家相关具有检验资质的部门、单位、机构的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4)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验收程序和方法 (1)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 定的供货地点。 (2)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3)试运行:乙方对货物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自检,自检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自检合格后,转入为期1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结束后,乙方向甲方提交自检记录和试运行记录,并提出验收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方和乙方共同进行设备的验收。 (4)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5)在此期间,乙方在甲方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按合同供货,最终验收合格6个月内支付100%的合同款,中标人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有,具体如下: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需缴纳中标总价的5%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合同方可生效。该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1年后,中标人完整履行采购合同,无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未了事件,并由使用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后,则以银行转帐方式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在乙方将合同清单上的物资设备运达指定地点后七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接收的,或乙方提出验收申请60个工作日后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的,乙方有权按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提请省政府采购办依法处理,并根据处理结果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所交设备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3)乙方不能交付设备的,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设备款30%的违约金,且涉及到的部分合同条款终止履行。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设备款5‰的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福州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质保期和售 后服务 (1)乙方对设备及零配件提供五年的硬件保修和五年的软件支持服务。软件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的五年内,由乙方免费提供软件的技术支持以及软件的最新升级和维护。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所有货物在质保期结束前1个月,乙方免费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 (2)维修服务的响应时间 技术支持:乙方在国内设有维修中心,并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当设备发生任何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转时,乙方提供4小时内电话咨询,如故障问题仍无法解决,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派员到现场解决问题,故障原因在24小时内无法排除的,则提供相应的备用货物以保证甲方的正常使用。在质保期内,乙方负责为甲方的设备提供免费维护、保养和免费更换损坏的和有缺陷的零部件。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乙方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未付款中扣除。 (3)所有货物保修服务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为甲方提供更优、更合理的维修服务承诺。 (5)乙方向甲方提供货物安装、调试和维修所需的特殊专用工具及清单,其费用包括在标的总价中。 (6)乙方提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所需的备品备件及清单,其费用含在标的总价中 。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福建工程学院乙方:福州海峡运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住所:福州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大利嘉城16号 楼二期9层919室
单位负责人:童昕单位负责人:张珠容
委托代理人:
谢文明
委托代理人:
严世闽
联系方法:谢老师1830****613
联系方法:1380****319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大学城支行开户银行:光大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号:35******990****23123账号:083767120100306000785


签订地点:福州

签订日期:201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