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国土资源局龙岩市连城县姑田镇等7个乡镇95个行政村农村地籍调查与房屋调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2019-06-05 08: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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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连城县国土资源局

乙方江西省地矿测绘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5]F[GK]20***82******连城县国土资源局龙岩市连城县姑田镇等7个乡镇95个行政村农村地籍调查与房屋调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2 2-*** 测绘服务 龙岩市连城县 北团镇等3个乡(镇)37个行政村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项目 *** 国内 4360500 4360500 江西省地矿测绘院 甲测资字3600057
合计: 43605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陆万零伍佰元整(¥43605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交付时间: ***、20***9年6月3***日前完成项目范围内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等工作;2、20***9年***0月30日前完成地籍图编绘、数据库建库任务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并通过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验收;3、20***9年***2月30日前提交本招标内容所有成果资料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连城县国土资源局龙岩市连城县姑田镇等7个乡镇95个行政村农村地籍调查与房屋调查项目服务类采购项目

6、验收

6.***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招标方按照有关规程规范及《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开展验收。 (2)验收程序按照中标供应商队伍自查、县(区)级检查、市局验收的方式,即中标供应商在完成农村地籍调查和房屋调查成果、地籍图编绘成果、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建设成果后,经过自查合格后***0 日内书面通知招标方检查,中标供应商须按照招标方检查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提交龙岩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验收。 (3)若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则实际完工时间以中标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完工日期(即中标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至最终验收合格签字的累计时间不计入中标供应商实际完工的时间)。 (4)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由此所造成的返工、整改所涉及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所遭受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5)中标供应商必须在验收现场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 5 按合同约定
2 25 按合同约定
3 30 按合同约定
4 20 按合同约定
5 ***0 按合同约定
6 ***0 按合同约定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0%。说明:乙方须在结果公告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缴至 采购人帐户(帐户自行向采购人索取),否则视同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一次性退还

9、合同有效期

本项目经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一年

***0、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如果乙方擅自中途停止或解除合同,或者因乙方违约导致招标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招标方赔偿已付服务费的***00%,并归还招标方预付的全部服务费。2)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完成任务,提交调查成果时,应向招标方赔偿拖期损失费,每天的拖期损失费按每逾期一天违约金***000元计算,核定拖延项目完成日期最多不得超过50天。如果乙方在核定的拖延日期最后时限仍不能交付合格成果的,招标方有权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核定的违约金。经招标方确认属于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文件响应的一致,否则采购单位将终止合同,其他技术人员如要变更,须经采购单位同意,否则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周驻场项目测区时间不得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5个小时;并每周在招标方办公地签到一次及当面向招标方汇报项目进度情况说明。每缺勤一次处罚2000元,累计缺勤达到四次乙方应向招标方赔偿已付服务费的30%。4)乙方提供的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负责无偿予以重测或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因测绘成果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而又非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所致)造成后果时,乙方应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原因产生的责任由甲方自己负责)。返工周期为30天,并向甲方提供测绘成果。5)对于招标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资料以及属于招标方的调查成果,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招标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300000元损失费并要求乙方追回调查成果及资料等。6)乙方如将合同部分或全部转包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作业,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即刻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支付的所有费用,同时,乙方还需向招标方赔偿已付服务费的***00%

******、知识产权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2、解决争议的方法

***2.***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龙岩市连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4、合同条款

(***)作业范围:北团镇(柯坊村、许坊村、罗王村、江园村、下江村、老营村、文峰村、孙台村、上江村、山下村、溪尾村、山龙村、富坪村、石丰村、张地井村、大张村、到湖村、蕉坑村、车上村),四堡镇(黄坑村、上枧村、双泉村、雾阁村、田茶村、团结村、四桥村、中南村、腊坑村),罗纺乡(邱赖村、下罗村、上罗村、岗头村、萧坑村、文敷村、富地村、坪上村、长坑村) (2)作业内容 ***)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以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结合年度变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调查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国 有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获取每宗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国 有建设用地权属、位置、用途等信息。对符合发证宗地按《地籍调查规程》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测量地籍要素、填写地籍调查表 、权属核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等表格,对不符合发证宗地只测量建构筑物位置,填写权属核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 对土地和房屋均已登记发证的,或土地和房屋只有一方发证的,应核实登记信息与现状是否一致,将已登记的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填写权属核实情况表,对已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扫描、命名(命名格式与不动产登记软件要相统一)及建立数据库 2)农村房屋调查。在开展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国 有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同步调查地上房屋产权状况,实地多角度拍取全景照片。对符合发证房产按《房产测量规范》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要求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房屋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填写房屋调查表、权属核查表等表格,绘制房产分户图;对不符合发证房产只测量房屋外围界线,并准确表示阳台、室外楼梯、分层等与房产面积计算相关的要素。 3)图件编绘。以***:***000或***:2000影像图作底图,结合已发证地籍、房屋发证成果,规划红线、用地红线等审批手续,以及各级国土部分行政处罚决定等权源资料,对解析法实测的地籍要素、房产要素进行编绘,形成影像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分户图等图件成果。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充分利用现有不动产登记软件平台,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设的相关技术规范,建设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对农村不动产调查成果的图形、属性、档案等信息的一体化存储、管理和应用。 ***4.2作业要求及技术指标 依据《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6〕2***7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区分为符合发证成果、已登记发证未改扩建成果、已登记发证改扩建成果、不符合发证成果四种类型,并按不同类型分别进行调查、测量、建库。对符合发证成果按登记发证要求,依据规程规范进行现状测量、权属调查、权籍测量,填写相关表格;对已登记发证成果进行已登记成果落图落宗、权属调查核实、现状测量、地籍或房屋补充调查和测量,填写相关表格;对不符合发证成果对土地和房屋只进行现状测量,填写相关表格。 ***4.2.***土地房屋现状测量和基本信息采集 解析法实地测绘地籍和房屋要素形成土地房屋现状线划图。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应测量外围界线,并准确表示阳台、室外楼梯、分层等与房产面积计算相关的要素。 在现状测量的基础上,拍摄全景照片(反映实际现状和相邻关系)并采集土地和房屋的基本情况,填写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 ***4.2.2按区分的不同类型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 (***)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土地和房屋且均未登记发证的成果 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土地和房屋且均未登记发证,按照相关规程规范开展权籍调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实地测量宗地界址边长和关系距离,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房屋以幢为单元的丈量房屋外部边长,房屋以层、套为单元的丈量相关外围边长,并采用几何方法计算房屋面积,拍摄全景照片(反映实际现状和相邻关系),多角度照片不少于3张,形成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单元图等调查成果,作为土地和房屋登记发证的基础资料。对收集的各种权源材料进行扫描、命名(命名格式与不动产登记软件要相统一)。 (2)已登记发证成果 对土地和房屋均已登记发证的,或土地和房屋只有一方发证的,应核实登记信息与现状是否一致,将已登记的宗地和房屋上图落宗,填写权属核实情况表,对已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扫描、命名(命名格式与不动产登记软件要相统一)及建立数据库。 ①档案扫描加工处理要求 Ⅰ扫描技术要求:分辨率:200dpi 色彩:24Bit真彩色 格式:jpg 压缩方式:jpg Ⅱ总体质量要求 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保证档案扫描图像与原件一致、整洁、清晰。 Ⅲ扫描加工要求 档案纸张质量差,易造成褶皱、撕裂、破损、弄碎等情况的,应采用文件拍摄仪、零边距平板扫描仪等相应设备进行扫描,以保护原件。 为更好的展现档案原貌,全部采用彩色单页 jpg 的存储格式,扫描分辨率为200dpi。对于案卷中出现字迹较小、较密集等情况,可将分辨率提高到300dpi。 扫描时,应根据纸张质地、底色、薄厚程度等因素,设置最佳的扫描明暗度、对比度,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效果与原件吻合。 采用平板进纸方式扫描,应确保纸张扫描时放置端正,从而保证原始扫描图像无歪斜,减少后期处理可能带来的图像损失。 档案中的材料应整页扫描。超长页进行分页扫描后,要拼接成一页。 根据纸质材料类型采用高速扫描仪、零边距平板扫描仪、大幅面图纸扫描仪等设备进行扫描。对于一般的档案材料宜采用高速扫描仪,对于不可拆解的文件或是纸质情况差的采用零边距平板扫描仪。对于大于A3可采用大幅面图纸扫描仪。 Ⅳ扫描图像处理 扫描后的原始图像需要进行优化处理但不失真,使得成品图像清晰、端正。根据档案扫描后的具体情况,要进行如下图像处理: 图像脏点、脏斑:对图像页面中出现的影响图像质量的杂质如黑点、黑线、等应进行去污处理。处理过程中应遵循保持档案原貌的原则。 图像拼接处信息要完整,不能缺少信息。 注:以上对于扫描图像处理的规定除档案材料中的图纸除外,即图纸直接扫描不进行加工处理 ②图像数据挂接 档案扫描完成后,招标方应以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为依据在自身档案查询系统中进行检索,结果应与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检索的档案文件目录数据库一一对应。对挂接的图像文件进行检查,核对图像文件的命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错误及时修正。 ③档案扫描材料题名 档案扫描材料题名应为材料自身的标题,不得随意更改和省略。如材料没有标题,应根据材料内容拟写一个标题; ④档案扫描加工质量要求 Ⅰ图像要求:图像完整、整洁、无歪斜,浏览及打印清晰。 Ⅱ数据对应:系统档案数据与扫描图像***00%正确对应。 Ⅲ数据审核:***00%进行数据二次审核、保证影像数据完全正确 Ⅳ数字化关键质量指标:加工对象加工完整率***00%,数据内容完整率***00%; 加工进度保证率***00%; Ⅴ档案原件:二次损伤率≤0.***‰、***00%不缺失 Ⅵ扫描图像:漏扫率≤0.***、同原稿相比过浓或过淡的比率≤3‰、倾斜度超过***度的比率≤***‰、版心不居中,版心大小不一致的比率≤***‰ Ⅶ图像质量:图像质量情况完好率98% Ⅷ格式封装:图像文件的命名准确率***00%。 经核实宗地界址未发生变化的,根据原地籍调查成果和权属界线,通过内业展绘或界址点测量等方式,将已登记宗地按相应颜色上图落位,拍摄全景照片(反映实际现状和相邻关系),多角度照片不少于3张,根据原房屋登记资料,将已登记房屋图形数据落宗。 原宗地采用解析法测量的,直接导入界址点坐标数据,展绘在调查底图上。原宗地采用图解法和边长勘丈法测量的,应根据原地籍调查成果,实地核实界址点位置,并采用图解法在调查底图上展绘界址点,或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坐标,将界址点展绘在调查底图上。 对需要开展补充调查的宗地和房屋按照规程规范开展补充权属调查,实地丈量界址边长和关系距离,采用解析法测量界址点,按要求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编制不动产单元图。 未经批准进行改扩建造成宗地界址发生变化的,上图时根据相对位置关系展绘原登记界线,并对变化情况进行备注,并按相关颜色上图,进行土地房屋现状测量和基本信息采集,拍摄全景照片(反映实际现状和相邻关系),填写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 (3)不符合发证成果 对不符合发证成果,只需要开展土地房屋现状测量和基本信息采集,拍摄全景照片(反映实际现状和相邻关系),多角度照片不少于3张,填写土地房屋基本情况表。 ***4.2.3数据库建设 以***:***000或***:2000正射影像图为底图,对解析法实测的地籍和房屋要素参照《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进行建库,建立房地一体的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与登记“一张图”的管理应用相衔接。建库内容包括: (***)影像图数据。项目范围内的正射影像图数据,包含必要的地名地址注记信息。 (2)地籍图数据。全部土地和房屋自然幢现状测量数据、已登记宗地和新调查宗地的权属界线、宗地权属界线范围内的房屋自然幢数据,并录入土地房屋基本信息。 (3)宗地属性信息。已上图的宗地应编制宗地统一代码,录入宗地图和权籍调查表等属性信息。 (4)房屋属性信息。房屋应在地籍图上进行落宗落幢,以宗地内的自然幢为基础,通过逻辑幢或楼盘表挂接房屋单元属性信息,包括房产分户图、房屋调查表等。落宗、落幢过程中发现原房屋登记结果有误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正。对未经批准进行改扩建造成房屋界址或面积发生改变的,对改变部分进行备注,待后处理。 (5)照片和档案扫描信息。对全部自然幢照片,以及纸质调查资料、已完成登记的土地房屋不动产登记纸质档案进行扫描、挂接、入库。 ***4.3作业规范及依据、技术标准 ***)《地籍调查规程》(TD /T ***00***—20***2); 2)《房产测量规范》(GB/T ***7986—2000); 3)《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2009); 4)《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4〕***0***号); 5)《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5〕4***号); 6)《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0***5—2007); 7)《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5〕***03号); 8)《福建省国土资源厅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闽国土资综〔20***6〕2***7号)。 9)《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闽国土资综〔20***6〕399号) ***0)《房地产登记技术规程》、《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权属登记有关问题》(建设部建住房[2002]74号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建设部公告第633号; ******)《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 ***2)其他技术要求。 ***4.4应提交的成果资料 成果类型 序号  成果名 称 外业成果 ***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相关资料成果(包括地籍调查原始观测数据控制点观测报告、平差计算资料、检测报告、控制点成果表、原始测量记录、仪器检定证书); 2 外业调查图幅接合图表; 3 外业调查草图、宗地草图、房屋测量草图; 4 宗地情况核实表; 5 不动产权籍调查表 6 权属核查表 7 相关权源证明材料 8 现场房屋图片 9 解析界址点成果表 ***0 土地权属界线调查相关要件 ****** 土地权属协议书或土地权属争议原由书 ***2 土地房屋调查情况表 ***3 外业自检报告等。 内业成果 ***4 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以及数字地籍图、数字宗地图、电子表格数据、文本数据、界址点坐标数据等 ***5 图件: (***)50cm×50cm或40cm×50cm分幅地籍图和地籍图总图 (2)宗地图 (3)房产分层分户图 ***6 数据统计表: (***)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分类面积统计汇总表(用途) (2)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汇总表、以地籍子区为单位宗地面积、房产面积汇总表 (3)宗地和房产发证面积与调查面积对照表 (4)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按四种类型的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包含已登记发证两种和未登记发证两种,共四种类型统计汇总表) (5)权属核查表和权属核查汇总表 (6)界址点坐标汇总表 (7)新旧地籍号(宗地统一编码)对照表 ***7 内业自检报告 ***8 (***)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技术方案或技术设 计书 ***9 (2)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工作报告 20 (3)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技术报告 2*** (4)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自检报告 22 (5)农村地籍与房屋调查数据分析报告 数据库成果 23 数据库成果资料,并导入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管理应用平台 其它应交的资料 24 根据招标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注:乙方调查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和著作权归属于采购人。 ***4.5质量要求及保密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本招标文件的作业规范及依据、技术标准。 2)质量等级必须通过省、市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质量和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程规范及《福建省农村地籍房屋调查检查验收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验收,必须达到招标书的要求。 4)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理的规定》等以及测绘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调查测绘的成果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5)乙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不得擅自非工作需要复制、存储涉密信息。工程验收时,乙方须提交调查使用的软件、测量仪器和电子设备的存储器按保密规定保管或脱密处理。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乙方负全部责任,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6调查测绘成果版权及使用 本次调查测绘成果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属于连城县国土资源局。未经允许,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留存及给第三方使用本项目的测绘成果,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4.7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承包方式: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除甲方提供的调查资料外,完成本项目必需的其他资料由乙方自行解决。本项目不得转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有转包行为,招标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2)合同价款及结算:本项目合同价款采用分类型固定单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最终结算时,以乙方投标各类型单价为准,以实际发生的作业量进行结算。 3)其他 ①混合宗计价方式:属于品目号***、2、3的混合宗总宗按照上述相应分类标准的中标价计价,总宗名下的每个支宗按***30元控制价;若混合宗属于品目4“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宗地”,总宗名下的每个支宗按每宗65元控制价。 ②集体建设用地以实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0.28元计算,且每宗≤2000.0元。 ③属于移民搬迁、农民新村等建设项目中的公寓式安置房每套按80元计算。 ④国 有建设用地(含房产)需重测的以实际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按0.28元计,且每宗≤2000元。 注:以上①~④项的最终结算价格按照中标总价与合同包总控制价的下浮率计算。 ⑤各品目号“单价”包含村级人员在该项目中所发生的劳务费等(***0元/宗地),由乙方按实际调查宗地数向调查地所在村委会进行结算。 ⑥各品目号“单价”包含对已登记档案资料进行扫描、命名(命名格式与不动产登记软件要相统一)及建立数据库(***0元/宗地)

***5、其他约定

***5.***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5其他:□无。□

 

甲方:连城县国土资源局乙方:江西省地矿测绘院
住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北路28号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京山南路29号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彭学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38595022***9 联系方法:***3576088***96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建行南昌青云谱支行
账号:账号:3600***050500050004657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9年06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