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乙方: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XYX[GK]2019002-1的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物业管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1 | 1-1 | 物业管理服务 | 物业管理服务 | 2 | 年 | 国内 | 730000 | 1460000 | 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一级资质) | 一批 | ||||||
合计: | 146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元整(¥146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7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88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2.5 | 合同签订3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一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2 | 12.5 | 合同签订6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二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3 | 12.5 | 合同签订9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三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4 | 12.5 | 合同签订12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四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5 | 12.5 | 合同签订15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五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6 | 12.5 | 合同签订18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六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7 | 12.5 | 合同签订21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七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8 | 12.5 | 合同签订24个月后,经业主单位验收合格支付第八笔款,即合同款的12.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9日。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须严格按合同工作规定标准执行,未按工作规定标准执行一项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2、甲方和乙方双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给另一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10.3、乙方在管理工作中,出现管理人员睡岗、漏岗、窜岗、溜岗或不按规定管理的,未造成损失的,甲方可对乙方处以每人次200元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甲方将按规定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10.4、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无特殊情况,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更换项目经理、物业人员,每人次罚款1000元。10.5、发生缺编人员时,将相应扣减物业管理费,并给予每月每少配物业人员一名扣物业管理费3000元。10.6、管理期间,物业人员每月每少持证上岗一名扣物业管理费500元。10.7、乙方未按规定配发新制服将相应扣减服装费,每人次罚款500元,物业人员未按规定着装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8、每月未按合同签定薪资标准执行,将相应扣减物业管理费,每人次罚款2000元。10.9、严防火灾事故,做好火灾日常维护和突发事件演练,发生火灾事故,扣物业管理金2000元。10.10、乙方应确保院内车辆整齐停放,车库、地下停车场,外部车辆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停放,违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11、如发现车辆和财产丢失,经查实属乙方责任的,乙方除照价赔偿外,并扣罚物业管理金3000元。10.12、外来人员需经登记、电话询问被访人同意后方可进入,违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3、如发现推销人员进入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14、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要求打扫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5、车库、大院场地、小便池一经发现烟头5个以上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6、楼层卫生间有异味、垃圾筒、洗水池杂物未及时清洁,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7、乙方应负责公共部分水电设备损坏记录,不按规定记录并上报服务中心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8、停电或切换电源未事先告知(电业局外供电线路突然故障的除外)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0元,机房、车库未达到规定卫生标准要求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19、未按规定对办公大楼、车棚、地下车库灯、通道门的开、关闭工作,一次扣物业管理金100元。10.20、乙方应积极完成委托单位临时交待的工作任务,工作发现推诿的,发现一次扣物业管理金200元。10.21、保安人员在执勤工作中若出现打架、斗殴等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10.22、如有拾金不昧、抓获小偷的行为,在重大灾、险、难等突发性时刻表现突出的,由甲方对乙方及相关人员给予表扬或奖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服务范围及岗位工作安排
14.1.1、漳州市芗城公安交通指挥中心大楼基本概况: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座落于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88号(金峰南路与江滨路交接处),用地面积:16667㎡ (25亩),建筑面积:13294.7 ㎡,绿化率:40.1%(6683.5 ㎡);建有12层办公大楼1座,2座3层附属楼(办证大楼、生活宿舍楼各1座);建筑附属设施有体能训练场(室内)、篮球场、地下停车库、汽车停车场、电动车停车场;机电设备有发电机动 1 台、变频中央空调 1 组、电梯(11层)2台、消防报警控制系统 1 套、监控系统 1 套、车辆进出监控系统1套等设备。物业区用围墙与外界隔离,设有两个大门,一个大门供车辆行人进出,另一大门为消防通道大门。
14.1.2、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
(1)物业区内房屋及附属设施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
(2)物业区内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维护与管理(电脑、违法监控系统除外)。
(3)物业区内及周边责任范围区环境卫生、绿化管理。
(4)物业区域内交通、治安、消防的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6)公共事务性质的服务。
14.2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14.2.1、公示:在物业区内明显的地方设置宣传栏(板),公示物业管理人员照片、姓名、职务、责任范围以及物业服务内容,并设置物业管理台账随时备查。
14.2.2、环境卫生管理:
(1)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箱(筒)周边无垃圾散漏。
(2)垃圾临时放置点、垃圾箱(筒)无异味。每季度定期消毒防止蚊、蝇、虫滋生。
(3)物业区内堆放的杂物、张贴的通知、广告等要及时清理。
(4)遇风、雨过后要及时清扫道路上的垃圾、排除积水,保障业主通行安全便利。
14.2.3、安全及车辆管理:
(1)安全监控系统要保证运行正常,并形成记录。
(2)每日定时在物业区内巡逻检查,并制定合理巡查路线,做好巡查记录以备检查。
(3)物业区安全值班和巡查人员工作时间应当衣冠整齐,不得吃东西、抽烟、聊天、打闹,夜间执勤不得睡岗、饮酒。大门出入口执勤岗位,白天立岗执勤,不得坐岗、脱岗。
(4)在非上班时间,非辖区内机动车不得进入,确需进入者应当问明事由,登记车辆车牌号、进出时间方可进入。
(5)在非上班时间,应做好人员进出记录,对进入区内的陌生人进行询问;在区内从事装修和服务的人员,应当办理临时出入证。
(6)确保车辆停放秩序良好,主要通道、消防通道不阻塞。
(7)公共场所健身娱乐设施完好,无安全隐患。危险部位、地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4.2.4、物业维修服务管理:
(1)物业维修及时,报修、维修、回访要有完整的记录。
(2)每日巡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每个月定期保养和检修,保养和检修记录完整。
(3)电梯每周按要求检验,轿厢内干净、明亮。
14.2.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每年进行一次消防训练,保证有关人员掌握基本消防技能;消防设施设备有明显标志,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放置合理,定期巡查、检修。
14.2.6、会议接待管理
(1)着装整洁,仪容仪表得体,服务态度良好。
(2)负责所有会议室的茶水、卫生、音控等服务。
(3)负责会议室和领导办公室的办公桌面、地面保持清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做到准确、完整、规范。
14.2.7、干警休息室服务管理
(1)着装整洁,仪容仪表得体,服务态度良好。
(2)擦洗桌椅、地板、清理积聚的垃圾杂物。
(3)日常用品(沙发、茶具、场地等)保持清洁。
14.2.8、绿化管理:
(1)绿化的树木花草生长正常,死苗死树及时更换、补种。
(2)绿篱生长正常,及时进行修剪。
(3)草坪无大面积人为损坏和草荒。
(4)根据植物病虫害防止要求,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止。
(5)绿地内无堆物、堆料、搭棚等占用现象。
(6)对单位布置的盆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14.2.9、公共区域管理
单位所有公共活动区域均由乙方负责管理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如附属楼一楼乒乓球室、大队西北角室外活动场地、草坪上的桌椅等。(附属楼的餐厅和厨房部分不在本次物业服务范围内)
14.2.10、特殊期间服务
(1)如遇甲方进行房屋修缮或设施维修、电力改造等临时事项,需配合施工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相关事项。
(2)如遇甲方需搬运物品,需配合甲方人员做好搬运工作。
(3)如遇需临时加班完成的事项, 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响应。
(4)如遇甲方自行组织的活动以及应对台风等突发事件时,乙方必须无条件积极响应参与。
(5)“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乙方应当营造大院节日气氛。有条件的,可以挂彩灯、横幅、气球、安装拱门、组织文艺活动,以丰富甲方节日生活。“十一”应当悬挂国旗。
14.3岗位具体工作内容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14.***、保洁工作岗位服务
14.3.2、保安工作岗位服务
14.3.3、绿化工作岗位服务
14.3.4、机电维修工作岗位服务
14.3.5、会议服务工作岗位服务
14.3.6、消防控制室工作岗位服务
14.4物业管理岗位设置、主要工作安排及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14.5招聘员工工资、福利要求
乙方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福利、工资;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14.5.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之标准缴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福利。
14.5.2、员工的工资应高于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全部服务人员严格按合同签订工资标准执行。
14.5.3、全部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执行(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0小时,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给付员工加班薪资。
14.5.4、所有员工服务时都必须体检,并且合格的才能上岗。
14.5.5、本项目部份主要费用的单价测算有成本价,各分项单价成本价如下:(1)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 2200元/月·人;(2)保安人员:2000元/月·人;(3)会议服务人员:2000元/月·人;(4)消控控制室值班人员及机电管理维修人员2000元/月·人;(5)保洁人员及绿化人员1650元/月·人;(6)垃圾清运费用:10000元/年;(7)保洁工具、用品:6000元/年;(8)绿化杀虫、施肥、打草、运清等费用:10000元/年;(9)四害消杀:2400元/年。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 乙方: | 福建省闽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住所: | 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路 | 住所: | 漳州市龙文区龙江路以东、水仙大街以北明发商业广场2栋805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李淑美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0596-2****** | 联系方法: | 1895****36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芗城支行营业厅 | |
账号: | 账号: | 13-610101040005108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