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课题项目

2019-03-01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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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标***万元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统计局

乙方福建江夏学院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FJYS[TP]2018021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课题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8 8-1 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社会学的研究和试验开发服务 1 国内 19800 19800 福建江夏学院
合计: 1980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捌佰元整(¥19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自签署协议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提交课题报告。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96号

4.3交付条件:满足合同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以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为基础,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如果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由省统计局委托专家组进行验收评审,评审提出修改意见的,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提交省统计局再次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者追回预付的部分经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 签订合同后,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金额***%。
2 40 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金额40%。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合同签订后***日内中标方支付中标价的5%(19800×5% = 990元,大写金额:玖佰玖拾元整)给采购人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本项目完成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情况下无息退还。

9、合同有效期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有效

10、违约责任

1、乙方无法在合同要求的期限内完成产品或产品质量与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不符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以下方法解决索赔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产品并按被拒收产品的合同总金额付给甲方,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和产品验收发生的其它费用。2、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30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的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一些的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的合同价额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按本合同规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3.任何一方由于下列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义务的,不负责任:水灾、火灾、地震、干旱、战争或其他任何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所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应在事件发生后***天内将有关机构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响超过120天,双方应协商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履行的事宜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其他约定

***.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5其他:□无。□

 

甲方:福建省统计局乙方:福建江夏学院
住所:福州市华林路196号住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单位负责人:张国旺单位负责人:陈国龙
委托代理人:
陈超晖
委托代理人:
旷开金
联系方法:***3597***942
联系方法:1333****435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福州分行华林支行开户银行:建行福州城南支行
账号:7***6101831****0265账号:35001880****525***47


签订地点:福州鼓楼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