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坂查验岗查验棚建设项目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乙方:福建省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CX[GK]2018012-1的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连坂查验岗查验棚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 | 项 | 国内 | 594430 | 594430 | 详见标书 | 详见标书 | ||||||
| 合计: | 59443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肆仟肆佰叁拾元整元(¥59443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车管所连坂查验岗;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具体以甲方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设施、材料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采购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 (2)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97 |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 |
| 2 | 3 |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两年且未出现质量问题的,支付审核价余下的3%尾款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10%。说明: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履约担保应在签订合同前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有效期至项目验收合格后28天。
9、合同有效期
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并经公示之日起生效,至该项目验收合格并两年质保修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
(1)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采购供货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成交供应商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中标价格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3)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时间内交付合同约定的货物,在采购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采购人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行为,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书面违约通知,则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且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价格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由此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承包人应承担所有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返工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费用。。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义务
14.1.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个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予以整改。
14.1.2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14.1.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项目进度款。
14.2乙方的权利义务
14.2.1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并服从甲方的安排与施工协调。
14.2.2乙方应按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夜间施工、建筑垃圾与渣土、生活垃圾等运输、工程和生活污水及噪音排放的申报工作,并承担因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及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所造成的损失。
14.2.3乙方应采取恰当措施保护施工场地周边地下管线、公共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由于乙方施工措施不当造成污染、侵损、破坏,或者堵塞排水管网等,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损失。
14.2.4乙方对其不具有施工、维修资质或能力的工程,应如实向甲方反映,否则因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4.2.5乙方不得将施工项目分解转包。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柒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乙方: | 福建省广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20号 | 住所: |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文彬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87957889 | 联系方法: | 1355****507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鳌峰分理处 | |
| 账号: | 账号: | 1319****040003188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