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平潭金井湾幼儿园教玩具货物类采购项目

2019-03-29 02: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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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乙方福州市雏鹰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90]BYZB[GK]2019001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关于平潭金井湾幼儿园教玩具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1 1-1 教学专用仪器 教学专用仪器 1 国内 1477510 1477510 温尚等(详见投标文件) WS002等(详见投标文件)
合计: 1477510.00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柒万柒仟伍佰壹拾元整元(¥147751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金井湾幼儿园

4.3交付条件:交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货物是原厂原包装,符合设备制造厂商的产品验收标准、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以及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 6.1.1.1所有货物按厂家货物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等有关部分内容进行验收。 6.1.2验收程序和方法 6.1.2.1出厂检验 6.1.2.1.1乙方在货物出厂前,应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货物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6.1.2.1.2验收与最终验收 乙方自检后,乙方与甲方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甲方使用要求。若发现未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整改,并通过最终验收。 6.1.3乙方在甲方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入合同报价内)。 6.1.4备品备件 6.1.4.1乙方应提供货物在质量保证期过后一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该价格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终验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
2 5 设备正常使用一年后,20个工作日内付清余款

8、履约保证金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

10、违约责任

10.1违约责任 10.1.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0.1.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1.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0.1.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0.2乙方安装结束后应在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之前将废物移离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乙方负责。 10.3本项目不允许乙方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果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质量保证期为货物最终验收合格后2年,货物保修期以最终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算。14.2、质保期内货物出现故障时必须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如当场不能解决的,须12小时内提供同型号货物更换。14.3、质保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维修服务。对货物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更换配件时只能收取配件的成本费14.4、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后的服务不收取上门服务人工及差旅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乙方:福州市雏鹰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住所:福州市晋安区连江中路189号连潘东小区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陈松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1329****988
联系方法:1875****505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晋新支行
账号:账号:350501614********031


签订地点:平潭

签订日期:2019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