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建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5]MHS[CS]2019001-1的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校史馆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工程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房屋修缮 | 房屋修缮 | 1 | 批 | 国内 | 788000 | 788000 | 详见文件说明 | 详见文件说明 | ||||||
| 合计: | 788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60号;
4.3交付条件: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将整体展区交由采购方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提交设 计方案一式叁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光盘、工程概算书各一份、布展方案图板45×60cm一套。布展设 计方案为A3规格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根据磋商文件、中标(乙方)人响应文件、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设 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等进行验收,如有矛盾则以其中最高要求为准。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展区尺寸图、国家和地方有关设 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保证项目设计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要求,并确保展览期间的人、物安全,否则应返工和补救,直到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不得有异议。 3、具体按照合同规定完成任务。。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进场施工后可于当月25日后向甲方申请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减部分);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含设计变更、签证增减部分)支付工程款;经审计核算后再支付总造价的17%;合同总造价的3%为质保金,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按标前审计价的10%支付。
9、合同有效期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工程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有款项之日。
10、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或双方另行确定的延期交货期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1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将工程如期交付给甲方使用,本项目不计延误,工期顺延。每逾期 1 天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200 元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无。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中标价、实际工程造价均按照审计中心审计核算价格下浮10%计价。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 甲方: | 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 | 乙方: | 福建红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住所: | 大田县均溪镇福田路160号 | 住所: | 三明市梅列区绿岩新村50幢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周茂华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1800****895 | 联系方法: | 1395****90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三明农村商业银行列西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9030216010010000083037 |
签订地点:福建省大田职业中专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