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
乙方:厦门巨人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HRC[TP]2019001的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电梯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
| 1 | 1-1 | 电梯 | 电梯 | 1 | 部 | 国内 | 380000 | 380000 | 通力KONE | 1000T、1.75m/s、7/7/7 KONE NMonoSpace | ||||||
| 合计: | 380000.00 | |||||||||||||||
3、合同总金额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市角美镇温泉路1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一)项目招标范围 1、本次项目招标内容:办公大楼所需电梯设备采购,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 后服务等,以保证设备运行符合技术要求。 2、井道尺寸:L1宽2200 mm×深2200 mm×底坑1700 mm×顶高4500 mm,请结合所投的设备品牌产品特点进行配置。 3、设备名称:乘客电梯。 4、设备数量:客梯1台。 5、电梯规格L1:7层7站7门(1-7层),额定载重1000T,额定速度1.75米/秒。 轿厢:1600mm*1***0mm*2***0mm。提升高度L1:21.6m,开门:宽900mm*高2100mm。 (二)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1、技术性能、参数: 1.1额定荷载:1000T 1.2额定速度:1.75米/秒 1.3相对湿度:≤90% 1.4抗震等级:≥7.5级 1.5电源要求:动力电源—AC三相380V、50HZ;允许电压波动范围±10% 1.6环境温度:-1℃-45℃ 2.适用标准与要求 2.1国家标准 除本章节另有规定的技术要求外,本次招标的垂直电梯的设计、安全设施、制造、测试、安装及验收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下述相关的国家标准: 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9-1997《电梯实验方法》 GBT10060-1993《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50310-2002《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182-199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安装施工及验收规范》 JGJ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 2.2安全设施要求 2.2.1电梯的安全设施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3.9条的规定及GB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2.2.2限速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6条的要求 2.2.3安全钳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7条的要求 2.2.4缓冲器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8条的要求 2.3电气安全要求 电梯电气安全要求应符合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3.3.9条和***4条的有关条款规定。 2.4电梯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必须达到GB/T10058-1997《电梯技术条件》第4条中的有关条款规定。 2.5施工、安装要求 施工、安装期间,安全制度齐全、措施到位,中标方应按照规定给施工人员投保,施工工地安全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3.技术规格、功能要求 ★***本次投标的产品要求: 乙方须提供关于本次投标品牌电梯整机采用原厂原品牌商标的证明文件。且必须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类电梯A级以上电梯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配置要求 曳引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以上无齿轮曳引主机整机、控制柜的主控制电脑板、门机须为原品牌。 3.3采用串行通讯,各层呼梯面板应自带CPU; 3.4平层精度:在±3mm范围内(含±3mm); 3.5振动和噪声:国家标准要求范围内,且运行中轿厢内噪声≤48db(A);开关门噪声≤50db(A);机房噪声≤65db(A); 3.6曳引方式:主楼电梯为有机房无齿轮曳引机; 3.7随行电缆方式:防缠绕型电梯专用的电缆; ★3.8操纵方式:客梯采用单控。 3.9开门方式:自动中分门; ★***0电梯须安装电梯空调、排气扇和配置断电再平层功能; ***1起、制动及额定运行时应舒适,无抖动、冲击无感觉,运行曲线平滑,运行效率高。起、制动平均加、减速应能在0.5m/s-1m/s之间可调; ***2厅轿门关闭连锁打开瞬间至电梯起动瞬间的间隔时间应为<0.3秒; ***3电梯运行时,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振动加速度分别不应大于20 cm/s 和10cm/s; ***4采用提前开门方式,开门(完全打开)时间应≤1秒; ***5轿厢内净尺寸:按国家标准配置(根据现有井道情况进行设计); ★***6乙方必须提供关键部件如曳引机、门机系统、变频器的使用年限,以及控制电脑模块、主钢绳、随行电缆、限速器、安全钳的型号并承诺实际产品配置与投标内容一致并加盖乙方公章。 ***7功能要求:(乙方必须逐项明确承诺并说明各项功能,将作为签订合同、设备进场验收及工程验收的依据。)应具备下述各项功能: ***7.1称重启动:电梯启动前,对轿厢内负载进行称重,以使电梯启动平稳; ***7.2安全停靠:如电梯发生停电或故障并停在楼层之间,控制器执行诊断检查后,将电梯驶往最近的楼层; ***7.3最近楼层服务运转:由于某种原因,电梯在到达目的层后,门不能完全打开,电梯就会把门关闭,驶往最近的楼层; ***7.4超载报警:轿厢超载时鸣响蜂鸣器并停止于该层站,满载直驶; ***7.5强制关门:如果电梯门保持打开的时间超过了预定时间,临时性强制功能自动工作,从而把门关闭; ***7.6重复关门:有时因阻碍或干扰,电梯门未能关闭,电梯门就会重复打开或关闭,直到杂物被清除; ***7.7对讲装置:通过对讲装置,可使轿内乘客与机房及门卫值班人员通话,实现五方通话; ***7.8提供并安装轿厢至机房消控中心及门卫的闭路监视的视频线及摄像头; ***7.9警铃:紧急时,连续按下轿内操纵箱紧急按钮,装于井道内的铃会鸣响; ***7.10轿厢应急照明:停电时,轿内应急照明点亮,照明时间不短于30分钟; ***7.11轿内风扇及照明自动关闭:在30分钟内,没有召唤信号登记,轿厢的风扇及照明会自动关闭,以节约能源; ***7.12消防服务:消防开关(设置于基层)被启动后,所有的召唤均被取消,电梯立即返回基层站,到达后,电梯只应答轿厢内的召唤。同时应于基层消防开关处提供接口以便与消防控制中心连接,在必要时于消防控制中心开启消防服务功能; ***7.13光幕:门开启与关闭期间,均匀覆盖出入口整个门高度的不小于150束红外光探测乘客和物件的门保护装置,门最下端及最上端光束距离门边小于1cm; ***7.14取消错误呼叫功能:如果按错轿厢操纵盘的选层按钮,在一定时间内再连续两次按选错按钮,登录被取消; ***7.15专用运转:轿厢操作盘内设专用开关,打开此开关后电梯只应答轿厢内选层,不答侯梯厅的呼叫; ***7.16禁止反向运行登录:轿厢呼叫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相反时,反向轿厢呼叫无法登录; ***7.17门的异常检查装置:如果轿厢门在预定的时间内应开而不开或不完全开启时,轿厢门会自动关闭,再应答其他呼叫。如轿厢门在预定时间内应关而未能关闭时,将会重复关闭动作直至清除地坎上的障碍物; ***7.18基准层返回:当应答最后呼叫后在10分钟内没有其他呼叫时,轿厢自动返回基准层; ***7.19轿厢到站钟:轿厢到站时,发出声音提示到站; ★***7.20按钮箱盒体面必须采用发纹不锈钢板,按钮本身的面板须采用耐用的不锈钢板; ***7.21门信号装置:电梯各层均配楼宇数字显示、运行方向、层站显示和维修状态提示符号装置。每层层门侧均装有触摸式/微动式/下召呼。信号指示装置的布置方式及具体的式样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说明。 ***7.22故障自诊断、记录、查询功能:主控制柜中应提供故障显示(可显示故障代码并提供故障代码表)、记录、查询功能; ***7.23楼宇电视监视接口(BA)应有BAS接口可方便地与本大楼设备监控系统相联,对电梯的运行状态实行监视,并能对电梯的运行服务方式加以监控。 ***8轿厢装潢:厢壁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板材厚度≥1.5mm,紧急出口,并承受三人以上的重量以便于维修,轿顶嵌入式照明,天花板应采用最新的装饰标准,操纵盘面板采用发纹不锈钢板应配备微动按钮、点阵二极管数字楼层指示、上下行箭头指示,操纵盘内设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控制开关,对讲系统、超载指示、蜂鸣器等其它设施。电梯地板装饰应做合理美观设计,材质稳定良好不易损坏易清洁;电梯轿厢左右两侧须安装扶手,里侧须安装仪容仪表镜。乙方须与甲方当面协商同意后再下单定制。 ***9轿门:采用发纹不锈钢装修,自动中分门,均带光幕保护装置。 3.20层门:标准中分门,由轿门拖动,门机应采用交流变频控制。各层均采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各层厅门均配置点阵二极管数字楼层指示、三位状态(自动、司机、检修)和箭头式上下指示,并采用不锈钢按钮及不锈钢面板。 (三)其他要求 1、货物包装方式 1.1包装:货物交货时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包装。 1.2方式: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注: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项目所在地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2、安装、调试 2.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向甲方提供安装、调试的进度计划表。 2.2合同签订后,由乙方负责将合同规定的设备数量送到安装地点,设备通过甲方确认后,由乙方指派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安装。甲方将安排专人配合,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基本条件,保证各项安装工作顺利进行。 2.3乙方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设备调试,并向甲方安排的工作人员介绍设备功能。 2.4设备安装、调试的完工期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3、检验标准和方法 ***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甲方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乙方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3.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点位图、网络拓扑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4、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要求 4.1技术培训:乙方应结合货物安装、调试等阶段,派原厂工程师持证上门安装(需提供认证 证书),同步地免费对甲方的技术人员就有关系统安装、维护、操作使用等方面进行现场技术培训,使受训人员能熟练掌握所有的安装测试和维护方法以及操作命令的使用。 4.2技术资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不少于以下列明的中文(或英文)技术资料,在设备供货时同时提供;并提供货物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报价内。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如下: 1)出厂明细表(装箱单); 2)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书; 3)安装手册;操作手册(中文);维修手册; 4)使用说明书; 5)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线路原理图等安装调试资料; 6)提供原 产地制造商的产品证明; 7)合同中要求的其它文件资料。 5、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5.1质保期和售后服务要求: 5.1.1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所有软硬件(整机)产品提供不少于12个月原厂免费保修和软件升级服务,如有特征库之类需要升级,也需免费升级。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 5.1.2乙方在免费保修期内须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要求提供7*24小时响应,遇到故障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置,12小时内排除故障或提供备机服务。 5.1.3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5.1.4免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应在设备使用地区指 定有维修能力的代理机构对设备在必要时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可合理收取维修成本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中标人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1.2出厂检验:中标人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 定的供货地点。 6.1.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中标人和采购人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中标人应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布线图、点位图、网络拓扑图、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 1 | *** | 三期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中标金额的***%。 |
| 2 | 55 | 三期进行支付,验收通过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5%。 |
| 3 | 5 | 三期进行支付,质保期满后支付中标金额的5%。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0、违约责任
10.1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赔偿相当于被解除部分合同总价百分之三十(30%)的违约金。 10.2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款项,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逾期付款超过十(10)周,则乙方有权视甲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 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果乙方未能按时交付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误一(1)周(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违约金为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五(0.5%)。此违约金最高不得超过延误部分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5%)。如果延误超过十(10)周,则甲方有权视乙方为单方面解除合同。 10.4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满36个月,如甲方未通知乙方生产设备,则乙方有权视甲方为单方面解除该部分设备合同。 10.5 双方互不就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向对方主张权利。 10.6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对对方的违约金、罚金、责任赔偿累计不超过本合同金额的 1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所有因本合同产生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该争议应通过诉讼解决。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本条款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以上条款已包含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4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福建省九龙江北溪管理局 | 乙方: | 厦门巨人电梯有限公司 |
| 住所: | 漳州市台商投资区角美镇温泉路1号 | 住所: | 厦门市吕岭路75-77号长安 |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徐华 |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 联系方法: | 0596-6776970 | 联系方法: | 1386****62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厦门市农行江头支行 | |
| 账号: | 账号: | ***3030010***011498 |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