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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固阳县第三中学大门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17〕5891号 | | 采购目录: | 工程类\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必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采购动态”或“供应商管理-申报注册”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成功;状态为“有效”。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产品质量保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式三份:(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不需要)(5)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 |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2017年08月29日 11:40 | |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05日 12:00 | | 工作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17室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09:3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07室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09:30 | | 开标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B座1407室 | | 采购人名称: | 固阳县教育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固阳县 | | 采购人联系人: | 郝争平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8******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B1417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4729 0004 3410 702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支行 | | 行政主管部门: | 固阳县采购管理办公室 | | 项目负责人: | 李玲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472-6****** | | 采购文件: | 招标公告8.28.docx | | 项目预算合计: | 采购内容为: | 5****** | 货物 | | 1.0 | 15米优质电动门,优质铝合金,表面采用静电喷涂。 |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固阳县教育局、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 内蒙古京政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