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升级执法记录仪上传终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升级执法记录仪上传终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升级执法记录仪上传终端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TXDZB2019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炜炜
项目联系电话:095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南街
联系方式:杨小虎 095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炜炜 0951-3******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升级执法记录仪上传终端设备
具体内容和数量以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正本附原件,副本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文件正副本中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5.与此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格及技术文件;注: 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开标时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原件以备审核。未提供原件、证件不全或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未按要求提供样品的供应商将视为无效投标。3、与此项目相关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8:30 至 2019年03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三楼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 2019年3月8日至2019年3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持“本公告,合格报价人基本条件所要求的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到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永丰巷106号三楼办公室)报名登记。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夏同信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丰巷106号)三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