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施工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 一、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 地址:山东冠县和平路87号(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 |
| 联系方式:06******720(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 |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县(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 联系方式:1806****169 |
| 二、采购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施工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525****02****** |
|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冠县大队城区道路标识标线施工项目,每年施划2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112.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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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谈判文件 |
| 1.时间:****年3月8日8时30分至****年3月14日17时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冠县分公司 |
| 3.方式:网上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请供应商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标书费,并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开户名称: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冠县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账号:37**********50151469【①请将本项目公告报名所需标书费电汇底联扫描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开具发票使用)发送至邮箱sddyzb4@163.com。②请在报名邮件的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③请以邮箱中接收的电子版谈判采购文件为准。④网上报名联系人: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经理,联系电话0635-2******、1806****169。⑤网上报名以报名邮件到达时间为准。⑥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7/site/index.jsp)”进行注册备案,否则影响报名及开、评标情况进行并自行承担后果。 |
| 4.售价:200元/份,采购文件出售后不予退还。 |
| 四、公告期限:****年3月8日 至 ****年3月12日 |
|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3月20日9时0分至****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武训大道与冉子路交叉口东北角) |
|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年3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冠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武训大道与冉子路交叉口东北角) |
|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
| 联系人:邵光 联系方式:1806****169 |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采购文件 |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