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GGZC2018-G2-50513-DHJS)招标文件的更改公告(一)
项目名称: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
项目编号:GGZC2018-G2-50513-DHJS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存保
项目联系电话: 0775-4******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2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3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GGZC2018-G2-50513-DHJS)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2/t20******_11693927.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GGZC2018-G2-50513-DHJS)
招标文件的更改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经研究,现对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PPP项目(GGZC2018-G2-50513-DHJS)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改:
1、原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1.7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平南县居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227.41亩,建筑物占地面积19491.00平方米。项目通过新建、以购代建共建设居民综合服务中心72个,总建筑面积65909.00平方米。其中新建71个,建筑面积64949.00㎡;以购代建1个,建筑面积96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内业务用房,以及室外总平相应配套工程等。”
现更改为:“1.7 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桂平市居民综合服务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78.21亩,建筑物占地面积18451.00平方米。项目通过新建、改扩建、以购代建共建设居民综合服务中心54个,总建筑面积49558.00平方米。其中新建49个,建筑面积43698.00㎡;改扩建2个,建筑面积1840.00㎡;以购代建3个,建筑面积4020.00㎡。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内业务用房,以及室外总平相应配套工程等。”
2、原招标公告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的“1.8 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总投资为30586.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467.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299.25万元(其中:房屋购置费200万元,土地费用3162.04万元),预备费1388.36万元,建设期利息1431.48万元。资金来源拟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其中自有资金6728.99万元,贷款金额23858.00万元。”
现更改为:“1.8 项目总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为:项目总投资估算为总投资为24327.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879.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204.57万元(其中:房屋购置费2052.40万元,建设用地费3812.80万元。),基本预备费1104.23万元,建设期利息1138.51万元。资金来源拟由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其中自有资金5352.29万元,贷款金额18975.00万元。”
3、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 月 26 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人应在该截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显示屏安排),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现更改为: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3 月26 日上午9时00分止。5.3投标截标(开标)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150米水利大厦)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显示屏安排)5.4投标人应在该截标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4、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1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1.1中的采购人:名称:桂平市民政局;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二环大道279号;联系人:廖伟华;电话:0775-7******。
现更改为:15.1中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1.1中的采购人:采购单位:桂平市民政局;地址: 广西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东路84号;联系人:黄媛;联系电话:0775-3******。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中的投标保证金:3、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帐号:95******16000153920;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现更改为:3、从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收款人开户名称:帐号:95******1600015926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西贵港市贵城支行营业室。
- 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六、PPP项目合同授予 25. 签订《PPP项目合同》
25.1采购人和中标社会资本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30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并约定项目公司的双方出资额、项目融资、违约责任、违约补偿金等相关事宜。项目公司成立30个工作日内,由桂平市民政局、项目公司、平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四方签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各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维护、付费机制、项目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各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现更改为:25.1 采购人和中标社会资本方收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个工作日内,实施机构与社会资本签订投资合作协议,约定由桂平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在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之日起30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并约定项目公司的双方出资额、项目融资、违约责任、违约补偿金等相关事宜。项目公司成立30个工作日内,由桂平市民政局、项目公司、桂平市土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标社会资本方四方签署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各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项目融资、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维护、付费机制、项目移交、违约责任等内容,在各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各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5.投诉:5.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贺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昭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贺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 贵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5.6 贵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现更改为:5.投诉:5.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5.4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投诉人是参与所投诉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2)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3)投诉书内容符合本章第5.2项的规定;(4)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5)属于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管辖;(6)同一投诉事项未经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处理;(7)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5.5 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被投诉人及其他与投诉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
5.6 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
7、原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六、PPP项目合同授予 25. 签订《PPP项目合同》25.3 《PPP项目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副本送贵港市财政局备案。25.6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PPP项目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贵港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以此类推。
现更改为:25.3 《PPP项目合同》(正本、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副本送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25.6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PPP项目合同》的,如仍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应及时报桂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经同意后,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投标人签订《PPP项目合同》,以此类推。
8、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4)建设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工期2年,竣工时间2020年11月,2021年项目投入使用。
现更改为:(4)建设工期:本项目的施工工期2年,本项目拟开工时间为2019年3月,竣工时间为2021年3月,计划2021年4月进入运营维护期。
招标文件涉及内容相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理由:笔误。
二、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贵港市财政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ggjy.gxgg.gov.cn/gxggzbw/)
三、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桂平市民政局
地 址: 广西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东路84号
联系人:黄媛 联系电话:0775-3******
2.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锦泰尊品1幢第11层1单元
联 系 人:陈存保 联系电话:0775-4******
3.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联系电话:0775-3******
特此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 月 7 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平市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平市西山镇郁江东路8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黄媛?????????联系电话:077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达开路与荷城路交汇处东南角锦泰尊品1幢1单元第11层11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存保:0775-4******